戰時共產主義(軍事共產主義)

戰時共產主義

軍事共產主義一般指本詞條

戰時共產主義(Wartime communism),亦稱“軍事共產主義”,是蘇俄在1918—1921年實行的經濟政策。主要內容為:進一步剝奪資產階級,所有的大中型工業企業實施國有化,小工業企業則實行監督;實行餘糧收集制;禁止日用必需品的私人貿易,實行產品實物供應以及主要消費品配給制;取消貨幣和核算制,實行總管理局制,國家直接給每個企業制定產、供、銷計畫;實行普遍義務勞動制。

戰時共產主義,是蘇俄在帝國主義武裝干涉和國內戰爭爆發時期,為適應戰爭需要而採取的臨時措施,為集中國內一切人力、物力粉碎外國武裝干涉、從而贏得國內戰爭勝利,起了重要作用。

1921年3月,蘇俄開始進入經濟恢復時期,戰時共產主義不再適應形勢需要,便改行新經濟政策,戰時共產主義停止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戰時共產主義
  • 外文名:wartime communism
  • 別名:軍事共產主義
  • 類型:經濟政策
  • 實行時間 :1918年至1921年 
歷史背景,主要內容,餘糧徵集制,加速工業國有化,推行普遍勞動義務制,物物交換,政策影響及評價,相關研究,基本持否定態度,基本持肯定態度,具體分析的態度,

歷史背景

從1918年3月到1921年11月,蘇俄政府進行了長達三年的反對帝國主義武裝干涉與國內敵人的戰爭,史稱“三年國內戰爭”。其間,為贏得勝利、保障新生政權,列寧和蘇俄政府採取了一種特殊的統治模式,即“戰時共產主義政策”。

主要內容

“戰時共產主義”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1921年4月21日列寧撰寫的《論糧食稅》中。其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餘糧徵集制

俄國本來就是一個糧食生產國,農產品是俄國出口的主要支柱,占73.7%。然而一方面由於戰爭的影響,另一方面則是革命帶來的土地關係的劇烈變動,造成1918年1月開始糧食部門始終無法完成計畫採購量(低於15%)。由於糧食收購無法按照計畫完成,糧食供應也就相應減少,新首都莫斯科與大城市彼得格勒的工人每人只能領到八分之一磅麵包,有時甚至一星期都領不到糧食,新政權只能將剩餘的土豆粉和麵包乾發給居民。與此同時,猖獗的黑市貿易更加劇了這種糧荒局面。由於黑市價格是國家收割價格的25倍,所以連貧農也不願意把糧食賣給國家。對此,1918年5月9日,全俄蘇維埃中央委員會執行委員會頒布法令,決定實行糧食壟斷和糧食固定價格制度,並沒收富農的糧食。為推行這一制度,蘇俄人民委員會成立了工人參加的征糧隊,到1918年底,征糧隊隊員達到8萬人。可是糧荒問題仍然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到1918年底,強制性徵糧對象擴大到整個農村。
1919年1月,人民委員會頒布了糧食收集製法令,規定:“為滿足國家需求所必要的全部糧食和穀物飼料,攤派給各產糧省份向居民徵收”,徵收價格則是固定的,要求在6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否則將進行各種形式的懲處。此舉後來又擴大到其他基本食品,如肉類、棉花等。餘糧收集制的原則本來是“貧農不收,中農酌情徵收,富裕農戶多收”。然而在推行過程中,卻由於指標問題而擴大了徵集範圍,“餘糧”有的時候變成了農民的“全部糧食”,而且使用的手段也大多是暴力式的,向農民支付的盧布也因為不斷發生的通貨膨脹而貶值。正因如此,通過餘糧收集制,糧食的徵購量出現了明顯上升,1917一1918年度為7340萬普特,1918一1919年度為10790萬普特,1919一1920年度為21250萬普特,滿足了戰爭時期蘇俄紅軍與城市居民的口糧

加速工業國有化

十月革命勝利之初,一些企業已經實現了國有化,例如銀行、鐵路、外貿、商船、大工業等。1918年春,列寧曾想暫時停止國有化,發展一段資本主義經濟,以便讓工人學習管理知識,然而國內戰爭的爆發打破了這種想法。工業原料在戰爭爆發後十分匱乏,不少大型企業不得不停工歇業。為在戰爭時期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資源,1918年6月,蘇俄人民委員會宣布加速工業國有化步伐,不僅推動所有大型企業國有化,連中小企業也必須被國有化。為此,人民委員會設立了總局管理體制,由各個管理總局負責管理各項經濟生產。到1920年底,共有52個管理總局,分別管理麵粉、火柴、水泥、紙張等領域。這些管理總局直接控制後者的生產企業。企業無須進行經濟核算,只需完成管理總局提出的計畫即可。這便是最初的計畫經濟模式。在此政策下,國有化的推進十分迅速,1920年底,國有化企業已經達到37226家。

推行普遍勞動義務制

大批工人參加紅軍,走上前線:城市工人因糧食危機而離開城市返回農村。這樣一來,從1918年秋天開始,勞動力不足的現象便已出現。對此,1918年10月,人民委員會開始實行勞動手冊制度,以此取代身份證,並將勞動記錄同口糧分配掛鈎。12月,頒布《勞動法典》,規定每個公民都有勞動義務,不從事公益勞動者,有關機關有權進行強制措施。1919年4月,在莫斯科一喀山鐵路上,一些工人提倡共產主義星期六義務勞動,得到了其他工人的廣泛回響,列寧稱之為“偉大的創舉”。1920年1月,人民委員會頒布《關於普遍勞動義務制》的法令,不僅讓勞動義務制具有法律效力,還成立專門的總局來負責管理義務勞動。這種體制實際上十分適合軍事狀態,有利於儘快併合理地配置人力資源。

物物交換

為了集中和統一物質分配,從1918年夏天開始,蘇俄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法令,如《關於組織居民各種食品、個人消費品和家庭日用品供應》《關於對某些食品和日用品貿易的國家壟斷》等,從而讓國家對菸草製品、食糖、茶葉、咖啡、食鹽、火柴、紡織品、煤油、鞋子、釘子,甚至肥皂進行全面控制。彼得格勒從1919年8月開始就禁止所有18一50歲的男子從事貿易,1920年初封閉了所有市場。私人貿易被取消後,取而代之的是國家分配體制。1918年下半年開始,彼得格勒和莫斯科兩大城市就實行按照體力強弱原則的實物定額配給制:(1)特重體力勞動工人,每人每月36俄磅:(2)其他各類工人、負責工作人員、手工業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每人每月25俄磅:(3)職員、學生、12一16歲兒童每人每月18俄磅:(4)其他居民,主要不勞動者每人每月12俄磅。與此同時,貨幣由於貶值(1920年底,1盧布只有1918年7月的1/188,1913年的1/13000)而失去了原有作用。1920年1月,人民委員會決定撤銷人民銀行:11月,通過了《關於取消若干貨幣結算》的法令,所有費用實行物物交換,或者以免費的形式進行結算。
總而言之,戰時共產主義具有五大特徵:(1)最大限度地擴大國家所有制和國家直接管理經濟的權力:(2)國家經濟生活實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體制:(3)對勞動力進行強制分配:(4)推行經濟生活的實物化,廢除商品及貨幣關係:(5)分配領域中嚴格按照階級原則和社會原則。

政策影響及評價

這一政策是在戰爭和經濟被破壞的情況下被迫採取的。它對捍衛蘇維埃政權,保衛國內戰爭勝利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其中許多措施超出了戰時需要的限度,例如把“餘糧收集”變成了“糧食收集”,壓制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工業國有化的推進太快,影響了中小企業的活力:義務勞動從提倡轉向了強制等。
更為糟糕的是,當國內戰爭結束後,一部分布爾什維克領導仍然深信該政策的效力,希望以此來“直接過渡到共產主義的生產和分配”,這便在實踐中造成了一系列問題。1921年3月,曾在十月革命期間支持革命的喀琅施塔得水兵發動暴亂,這場兵變雖然被鎮壓,但也迫使列寧等高級領導幹部開始對戰時共產主義政策加以反思,進而促成新經濟政策的出台。

相關研究

20世記80年代中期,我國史學界掀起了一次研討戰時共產主義政策的高潮,其中形成了三種不同的意見。

基本持否定態度

持這種意見的以復旦大學姜義華為代表,他認為,戰時共產主義是“十足的農業社會主義”,是舊俄國專制主義長期統治下形成的政權萬能論以及宗法式的情緒對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頭腦侵襲的結果(註:杜立克《喀琅施塔得叛亂及其教訓》,《內蒙古大學學報》1981年增刊)。
杜立克也認為,布爾什維克黨在戰時共產主義時期採取的辦法是完全錯誤的,是由於黨的一些領導人為熱情的浪潮所激動,試圖用無產階級的國家法令,在一個小農國家裡按共產主義原則來調整國家的生產和分配。
此外,也有人認為,戰時共產主義“成績有限,錯誤嚴重”。

基本持肯定態度

這種觀點以北京大學的謝有實為代表,他認為戰時共產主義不是超越了客觀歷史階段,而是戰時客觀現實的反映和需要,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它保全了社會最主要的生產力——工人和廣大勞動民眾,保全了遭受戰爭破壞的工業,為恢復生產保全了前提條件。戰時共產主義不是農業社會主義(註:謝有實《戰時共產主義是一種功勞》,《世界歷史》1981年第1期)。
另外,許多人的文章也強調,戰時共產主義動員了全國的人力,物力供應前線,保證了戰爭的勝利,從而鞏固了十月社會主義革命的成果,保衛了國家獨立。

具體分析的態度

王斯德葉書宗認為,否認戰時共產主義的歷史作用,把它看成是造成當時種種災難性後果的根源,是離開了歷史的分析。戰時共產主義有兩個不同的階段:前期從1918年6月到1919年底,主要為了適應戰爭需要;後期從1920年到1921年初,此時才把適用於戰爭環境的特殊措施,用來進行經濟恢復和經濟建設,以便“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註:王斯德、葉書宗《也論列寧主義和戰時共產主義》,《世界歷史》1982年第2期)。
張培義指出,由於戰時共產主義實施的不同階段,因而它具有雙重性:一方面,這些措施產生於戰爭環境,使國家能集中人力、物力,保證了戰爭的勝利;另一方面,由於領導人企圖藉助這些措施實現向社會主義過渡,最後造成嚴重後果,引起人們的強烈不滿和生產力下降(註:張培義《戰時共產主義和列寧主義的總結》,《山東師大學報》1982年第11期)。
此外,張馳、黃濟福都具體分析了戰時共產主義的歷史功過、經驗教訓(註:張馳《如何評價蘇維埃國家的戰時共產主義》,《世界經濟》1980年第6期。黃濟福《也評蘇俄時期的戰時共產主義》,《蘇聯歷史問題》198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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