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8日下午經表決,通過了社會保險法。此前社保沒有專門法律規範,社保基金存在多頭管理,已致發生上海社保案。社保法將建立異地就醫結算制度。
簡介
社會保險法規定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中國的社會保險基金多頭管理,職責不清也造成諸多弊端,上海社保案便是一個典型例證。為此,社會保險法專門辟出一章,就社保基金的管理進行規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該法還規定,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社會保險法是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法律,制定社會保險法,對於規範社會保險關係,保障全體公民共享發展成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社保法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社保體系
亮點之一,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中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保體系,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成就。第一次審議的時候,應該說法律草案規定的覆蓋面還是有限的,這3年的過程也是社會保險制度不斷推進的過程,也是公民、企業和政府社會保險意識提高和增強的過程。現在的社會保險法,是建立了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社會保險制度。
亮點之二,體現了統籌城鄉的原則。在社會保險法草案在3年的審議過程中,努力的方向就是綜合考慮城鄉的社會保險體制,比如對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模式大體上是一致的,資金來源、籌資的方式、待遇的標準也正在朝著一個一致的方向在努力。
亮點之三,這部法律突出了參保人員的合法權利,在保險制度的設計和實施方面,始終以保護參保人的權利,以提供政府服務為重點,很多具體制度的設計都是要保護參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原來制度是參保15年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現在的設計,有些人到退休的時候不到15年,也有一個銜接的路徑,在農村或者是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裡面能夠享受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