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顆粒組成中,>2mm的石礫超過1%的土壤,根據石礫含量分別定為礫質土或礫石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礫石土
- 依據:石礫含量
- 土壤含量:>2mm的石礫超過1%的土壤
- 多礫質土含量:10~30%
礫質土在描述土壤質地時,在質地名稱前冠以某確立質土字樣,如礫質砂土、少礫質砂土等。少礫質土礫石含量1~5%;中礫質土礫石含量5~10%;多礫質土礫石含量10~30%。
礫石土。當土壤中礫石含量超過30%以上者,按規定,不再記載細粒部分的名稱,只註明是某礫石土。其分級標準為:礫石含量30~50%者為輕礫石土;50~70%者為中礫石土;70%以上者為重礫石土。考慮到礫石中所夾細粒部分物質情況各異,在生產上反應亦大不一樣,因此,在室內測試時,仍將細粒部分的顆粒組成分別進行了測定,在總的質地命名時仍命名為某礫石土,但在括弧內則註明細粒部分的質地名稱。如某土壤>2mm的礫石含量為65%,細粒部分的質地為壤質粘土,最後命名時,則定為中礫石土(壤質粘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