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62-2023)是2023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生態環境廳。
地方標準《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4/ 4362-2023)規定了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監督與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磚瓦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磚瓦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還適用於以粘土、頁岩、煤矸石、粉煤灰為主要原料的磚瓦燒結製品生產過程和以砂石、粉煤灰、石灰及水泥為主要原料的磚瓦非燒結製品生產過程;但不適用於利用污泥、垃圾、其他工業尾礦等為原料的磚瓦生產過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34/ 4362-2023
- 發布日期:2023-02-03
- 實施日期:2023-05-01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