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intering and pelletizing ofiron and steel industry
( GB28662-2012 2012-10-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於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意見》,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鋼鐵燒結及球團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鋼鐵燒結及球團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本標準適用於現有鋼鐵燒結及球團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鋼鐵燒結及球團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