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及振興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磐石市發展和改革局
- 職責: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 本質:政府部門
- 人員:行政編制人員26人
磐石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及振興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磐石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定區域協調發展及振興老工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
指導中小企業改革,促進制度和管理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中小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促進中小企業專業化協作、區域合作與協調發展;負責經濟局招商引資的日常工作,編制經濟局招商引資月份、季度、年度工作...
按照市發改局職責範圍,我們主要工作職責共二十三項,主要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規劃,監督、檢查、指導各項規劃、計畫的實施。
市發展和改革局設10個科室,辦公室、社會事業和財貿發展科、環資及農村經濟發展科、工業交通發展科、固定資產投資科、價格監督管理科、收費監督管理科、體制改革科、能源產業發展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一)劃入的職責。將原市糧食局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局。(二)加強的職責。1.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職責,提高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職責調整 2.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政務公開,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3.調整...
1、劃入原縣糧食局承擔的全縣糧食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2、劃入原縣物價局承擔的全縣物價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3、劃入原縣經貿局承擔的經濟體制改革職責。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
(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八)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全縣...
1、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規劃編制工作。2、3、項目資金爭取工作。主要是國債項目、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項目以及政策性貸款項目的組織、上報和資金爭取工作。4、負責全市生態建設、西部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等有關方面的國家政策、項目和...
黑水縣發展和改革局 黑水縣發展和改革局是黑水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19日,正式掛牌成立。
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單位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單位的人事、財務工作;負責檔案的傳閱、印發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項目檔案和相關檔案的保管與存檔。(二)規劃發展科。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根據石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林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石政辦發〔2010〕136號),石林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設7個科室,即 :辦公室(審計科)、發展規劃科、項目投資科、...
李宇 李宇男,漢族,1986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岷縣岷陽人,在職大學學歷,2009年11月參加工作。現任縣委黨員電化教育中心(黨員經常性教育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擬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集安市發展和改革局是實施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綜合管理的部門,包括計畫、統計、物價、糧食、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國民經濟動員、價格認證等職能。主要職責 集安市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重慶市墊江縣人,黨函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身體健康。擬任曹碑鎮黨委副書記,擬提名為曹碑鎮鎮長。1996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
稻城縣發展和改革局掛稻城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稻城縣糧食和物價局。其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計畫規劃股、項目投資管理股、價格管理股、糧食管理股、工業經濟和信息化股、商務流通股、招商引資股。行政編制...
肅北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由發改、項目策劃等職能部門組成的縣人民政府的綜合經濟管理服務部門。機關內設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和發展規劃股、產業協調和綜合改革股、農村經濟、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社會發展股、能源建設辦公室、鐵路(公路、...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設5個內設機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