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貨契約

碳期貨契約

碳期貨契約是指由交易雙方簽署的、規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憑證,買賣碳期貨契約或者協定,其由九個要素構成,分別為交易品種名稱與代碼、交易單位、報價單位和最小變動價位、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交割品級、交割方式契約、交割月份、交易時間以及最低交易保證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碳期貨契約
  • 外文名:Carbon Futures Contracts
內容
交易品種名稱與代碼:對契約交易品種的名稱進行界定,並以符號作為代表方式。國際上現有的碳相關期貨品種名稱與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在術語規範上保持了嚴格的一致,均稱為核證減排量期貨。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納斯達克商品事業部、美國綠色交易所、印度泛商品交易所等推出的與京都機制相聯繫的期貨品種均稱為核證減排量期貨。
交易單位:期貨交易所的每手期貨契約代表的標的物的數量。在國際上,除了印度泛商品交易所的CER期貨使用了每手250噸CER交易單位以外,其他諸如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納斯達克商品事業部、美國綠色交易所的交易單位均為每手1000個CER單位。
報價單位:報價單位一般根據交易所所屬地來確定,如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以美元為報價單位,印度泛商品交易所以盧比為報價單位,其他諸如歐洲氣候交易所、納斯達克商品事業部和綠色交易所的交易單位均為歐元。
最小變動價位:國際上各交易所的最小變動價位分別是歐洲氣候交易所0.01歐元/噸、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0.01美元/噸、納斯達克商品事業部0.01歐元/噸、美國綠色交易所0.01歐元/噸、印度泛商品交易所50派士/噸。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對於碳期貨市最大波動限制較為寬鬆,歐美核證減排量期貨不限制每日價格波動範圍,印度則執行了日內4%、6%和9%的階梯式限制的某種複雜設定。
契約交割月份:國際上契約交割月份大都以3個月作為間隔,印度泛商品交易所核證減排量期貨的契約交割月份設定為2月、5月、8月和11月,而歐洲氣候交易所、芝加哥氣候期貨交易所、綠色交易所、納斯達克商品事業部的契約月份都是3月、6月、9月和12月。在一般的期貨交易中,也存在交割月份按月計算。
交易時間、最後交易日交割日期:歐美交易所普遍設計成交割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如果該日是非交易日,那么最後交易日為上一個星期一),印度泛商品交易所則把交割月的日曆日期25日作為最後交易日(如果該日為非交易日,那么最後交易日為上一個交易日)。
交割品級:交割品級是指由期貨交易所同意規定的、準許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契約商品的質量等級。國際上同類期貨交割品級要求均以歐洲氣候交易所的要求為準,該交易所要求可供交割的核證減排量必須是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理事會簽發,但拒絕其中裝機容量超過20兆瓦以上的水電項目、土地利用變更和森林(LULUCF)項目和核電項目。
交割方式:碳期貨交割主要有兩種交割方式:現金交割實物交割。已經簽署京都議定書的已開發國家都有國家級的排放貿易登記處,因此歐美的同類期貨交割最終以在官方排放貿易登記處的核證減排量“過戶”為標記,交易所仍然扮演買賣雙方履約對手的角色,印度的交割設計也基本遵守了這個邏輯。考慮到我國在京都議定書中的締約地位,本設計提出創新交割方式:通過建立國家信用的登記機構,該機構擔任交割雙方的對手機構,提供類似於“標準倉單”的碳信用即兌憑證,該憑證可通行於已開發國家官方排放貿易登記處。
最低交易保證金:最低交易保證金有比例保證金和定額保證金兩種形式。歐美碳期貨交易保證金的規定採用確定金額,例如綠色交易所投機客戶的開倉保證金是743歐元維持保證金是675歐元;套期保值客戶開倉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均為675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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