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碳普惠平台運營服務規範》(計畫編號:DB36-2021-3-02)是根據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1年度第三批江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要求制定。地方標準《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規範》(DB36/T 1477-2021)由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提出並歸口。
為進一步完善標準內容,2021年7月1日,江西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與江西思極智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標準起草組成員針對標準初稿內容逐條進行面對面討論,根據雙方討論意見對標準文本進一步完善修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為貫徹標準化工作“統一、簡化、協調、最優”的基本原理,確保該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2021年7月在江西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網站上公開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進行線上廣泛徵求意見,為期30天;同時致電發函給相關單位,收集各相關單位專家的意見並進行整理,標準起草組綜合分析了以上意見,做出了採納、部分採納、不採納的處理,根據採納意見對標準文本進一步修改並形成了《碳普惠平台運營服務規範》(報審稿)和編制說明,保證該標準的科學性和適用性。
由江西省地方標準審評中心發布通知並組織召開專家審定會,由專家組對標準框架及標準文本進行審議,提出了修改意見。標準起草組在與專家組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形成《碳普惠平台運營服務規範》(報批稿)和編制說明。
2021年8月30日,地方標準《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規範》(DB36/T 1477-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0月1日,地方標準《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規範》(DB36/T 1477-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撫州市數字街區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思極智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江西省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江西省生態文明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楊瑞春、周悅梅、胡曉、馮哲、鄭斌華、黃文浪、程國松、雷文鋒、鐘達、潘興棋、龔躍林、吳玉環、毛煒翔、王銳、吳翠青、鐘凌鵬、熊隆飛、呂雪、馮欣。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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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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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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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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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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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參與主體職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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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量化轉換程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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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日常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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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信息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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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評價與改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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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低碳行為積分規則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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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資料性)低碳行為量化轉換程式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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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低碳行為數據採集方式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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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規範》(DB36/T 1477-2021)規定了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參與主體職責、量化轉換程式、日常維護、信息安全、評價與改進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碳普惠平台的運營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0269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 | 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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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建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應加大對該標準實施的宣貫培訓,特別是要針對平台運營中所參與的各類主體對象,大力宣傳該標準實施對他們的意義和作用,制定相應的碳普惠制政策制度,組織開展活動,並監督實施;各地區應立足實際,積極調研和諮詢,特別是低碳行為的選取和碳積分對應規則,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選取及制定,保證碳普惠制度在本地區發揮實際作用並產生一定效果;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各有關單位在實施該標準的過程中如有發現新的問題,應主動積極向有關部門提出,根據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訂,使得該標準更好發揮規範指導作用。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碳普惠平台運營管理規範》(DB36/T 1477-2021)的制定,可實現撫州市碳普惠平台運營服務機制在江西省範圍內可複製、可推廣,有利於推動江西省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該標準是《碳普惠平台建設技術規範》的後續,是對碳普惠平台建成後發揮實際作用的體現和檢驗。該標準實施後,一是可為江西省範圍內加快實現碳普惠平台的實際運營;二是為江西省範圍內碳普惠平台的運營提供規範指導和依據,降低探索及研究成本;三是通過平台運營不斷發現問題,可實現對平台建設的不斷完善;四是可讓更多的主體參與進來,形成良性轉化機制,鼓勵江西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動江西省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促進江西省生態文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