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是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3年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月2日
  • 發布單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印發通知,方案全文,政策解讀,

印發通知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
現將《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方案全文

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構建全民參與的碳普惠體系,充分調動全社會節能降碳的積極性,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全民參與”原則,鼓勵開發碳普惠項目,積極拓寬消納渠道,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碳普惠體系,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揚綠色低碳理念,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二、主要目標
到2023年底,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和多層次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消納渠道。
2024—2025年,逐步完善碳普惠體系,擴大碳普惠覆蓋範圍和項目類型,基本形成規則清晰、場景多樣、發展可持續的碳普惠生態圈。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制度體系
1.構建碳普惠制度體系。制定山東省碳普惠管理制度,完善碳普惠體系的相關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等配套措施,明確各參與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為碳普惠體系的建設運營和監督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2.搭建碳普惠體系架構。依託相關專業機構承擔全省碳普惠機制的管理和運營職能,在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等低碳發展基礎較好的城市設立區域運營分中心,省、市上下銜接、一體聯動,紮實高效推進碳普惠工作有序開展。
(二)建立專業、規範的技術支撐體系
3.建設山東碳普惠平台。建立具備減排量核算、簽發和消納以及政策發布、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功能的山東碳普惠平台。將綠色出行、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等具有廣泛公眾基礎和數據支撐的“通用型”場景和彰顯地域特點的“特色型”項目納入碳普惠平台。積極引入商業資源,有效整合社會力量,保障山東碳普惠機制的可持續性。
4.開發碳普惠應用程式。探索開發基於綠色出行、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等場景的碳普惠應用程式,建立個人碳賬戶,並與碳普惠平台實現互聯互通,及時向平台用戶展示低碳行為數據,探索通過積分兌換商業優惠券或服務等方式激勵社會公眾參與減排。
5.設立碳普惠專家委員會。成立由業內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的碳普惠專家委員會,負責碳普惠方法學的技術評估,為管理部門決策提供有效支撐,確保相關標準和方法學客觀公正、嚴謹易行。
(三)建立有序、完善的項目開發體系
6.制定碳普惠方法學。結合山東省綠色低碳發展要求,著力開發公共出行、公益類減排項目等領域方法學,規範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核算。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自主開發、申報方法學,經審核通過後予以備案和推廣。
7.建立碳普惠項目庫。對全省碳普惠項目建檔入庫,實行統一管理,定期向項目方推送政策優惠、融資需求等信息,為碳普惠項目提供多元化支持。
8.開發區域特色項目。著力推進具有山東特色的農業碳匯、林業碳匯、濕地碳匯和海洋碳匯等碳普惠項目開發。
(四)建立持續、良性的碳減排量消納體系
9.鼓勵通過使用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實現碳中和。在《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公告2019年第19號)等檔案基礎上,出台關於推動開展山東省大型活動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優先使用碳普惠核證減排量開展碳中和。
10.鼓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使用碳普惠核證減排量。
11.打造碳普惠生態圈。積極拓展多元消納渠道,鼓勵通過碳普惠積分換權益等方式消納碳普惠核證減排量,不斷提升積分使用價值,持續刺激消費活力,真正實現公眾和商家雙重受益,進一步推動全社會節能減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推進機制,把碳普惠體系建設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點工作,加強對碳普惠體系建設的指導和協調。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相互配合,積極支持碳普惠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加快推進碳普惠體系整體框架設計、方法學開發、平台建設運營等工作。
(二)強化支撐保障。藉助專家智庫力量,為碳普惠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加快推進碳普惠體系建設與運營,相關單位積極配合信息採集、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等工作。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障碳普惠機制市場化運行的可持續性。
(三)加強監督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健全監督評估機制,加強碳普惠項目開發引導和審核管理,加強減排量核證、簽發、消納等全流程監管,保障碳普惠體系的規範、標準、公開、透明。
(四)注重宣傳引導。加強碳普惠宣傳推廣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和網路新媒體等宣傳方式,廣泛宣傳雙碳政策與碳普惠。利用世界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等重要活動積極推廣先進案例,營造全社會踐行綠色低碳理念的良好氛圍。

政策解讀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與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聯合印發實施《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綠色低碳消費,鼓勵綠色出行,開展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範創建,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生態環保意識”。2022年6月13日,生態環境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作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重要檔案之一,明確提出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和碳排放;引導公眾優先選擇公共運輸、腳踏車和步行等綠色低碳出行方式。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眾參與機制。2022年8月30日《國務院關於支持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2022〕18號)要求,深入實施綠色低碳全民行動,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等綠色消費激勵機制。碳普惠是為廣大民眾和小微企業的節能減碳行為賦予價值而建立的激勵機制,近年來在國內一些省市已經開始先行先試。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弘揚綠色低碳理念,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推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結合山東省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檔案意義
《工作方案》明確了山東省碳普惠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和建設思路,聚焦4大關鍵環節,部署11項重點任務,旨在通過碳普惠體系建設,建立低碳行為正向引導機制,激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節能減排,打造山東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新亮點。該方案的出台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促進綠色消費,助力低碳轉型升級,充分調動公眾參與減排的積極性,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營造全社會節能降碳的良好氛圍,加快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了碳普惠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全民參與”原則,鼓勵開發碳普惠減排項目,積極拓寬消納渠道,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碳普惠體系,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揚綠色低碳理念,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第二部分明確了碳普惠體系建設的主要目標。共分為兩個階段目標:到2023年底形成碳普惠體系頂層設計,構建相關制度標準和方法學體系,搭建碳普惠平台,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和多層次碳普惠核證減排量消納渠道;2024—2025年要逐步完善碳普惠體系,擴大碳普惠覆蓋範圍和項目類型,基本形成規則清晰、場景多樣、發展可持續的碳普惠生態圈。
第三部分明確了碳普惠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針對碳普惠體系建設的階段目標,系統性地提出了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技術支撐體系建設、項目開發體系建設以及碳減排量消納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和具體要求。
第四部分為保障措施,從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支撐保障、加強監督管理和注重宣傳引導四個方面,保障《工作方案》順利實施。
四、特色亮點
《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了一些創新性的舉措:一是首次明確在全省區域構建碳普惠體系;二是鼓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使用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在有效震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同時,也拓寬了碳普惠核證減排量的消納渠道;三是在我省低碳發展基礎較好的城市設立區域運營分中心,因地制宜地開發具有自身特色的碳普惠模式,省市上下銜接、一體聯動,注重全面推進,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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