砭論(一)

《砭論(一)》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砭論(一)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近讀二十六《國民公報》“東鱗西爪”一節,大於今日社會有關,故特錄全文而論之。其文曰:
盛宣懷以甘言餌梁士詒,而暗中奏撤其各項差使,此老亦以狡獪弄人,頗出意料之外。雖盛梁之不相容,不自今日始,然其忽離忽合之跡,則惹人猜疑,而不知有此段結束之文章也。近日盛故亟稱梁為有才,梁亦以盛為厚己,一旦若是,彼此相見,能無忸怩否?噫,翻手作雲覆手雨,紛紛輕薄何須數,官場之真相,原不過如是如是。
余之摘出此論,非專為發也,蓋欲假此以告今之持論家。良以近來風氣,既漸趨重輿論,則首須整頓者,即為輿論。而於論事論人,尤宜致謹,否則其結果有令辦事人鼓舞,及令辦事人灰心二種。毫釐千里,不可不慎也。夫論事無他,曰是、曰非而已,曰措置之得法、不得法而已。至其對於此事心術如何,不必問也;有無他人之協贊,亦不必問也。蓋吾輩所求者,事之妥善而已。果其事而是矣,又措置得法矣,雖有他故,何害焉?果其事而非矣,或措置不得法矣,雖無他故,奚賴焉?至於辦事人平日之品行,及其他事之若何,尤不必於此時論及。夫盛之不動聲色而去梁士詒,人無有以為非者,即該報亦未以為非也。而一則曰暗中奏撤,狡獪弄人;再則曰忽離忽合,惹人猜疑;三則曰彼此相見,能無忸怩否;四則曰翻雲覆雨,官場真相。噫,如該報言,則不啻束縛辦事人之手足,而又迫使進行也。吾不知凡查辦奸慝者,當明為宣布,使知而為備乎?抑當不動聲色,使無從捉摸乎?當破除情面,持正辦理乎?抑當瞻親顧舊,徇私忘公乎?若謂舊有嫌隙,此事當從含糊以示寬厚,然則奸慝之人,從此可無顧忌矣。該報並此不知,而妄置論,亦可怪也。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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