砭論(四)

《砭論(四)》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砭論(四)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吾閱初二日《帝國日報》,見載有王揖唐觀察致某親貴一書。吾雅慕王之為人也久矣,以王必抒其瑰瑋之懷抱,發為經世之宏謀,故再三讀之。不意其所謂重大問題,當今急務者,乃開黨禁及斷髮易服諸事耳。未始不雄辯滔滔,言之成理,而吾則不敢隨和也,竊願比於春秋責備賢者之義,而一商榷之。
夫請開黨禁之說,喧傳人口,固已非一日矣。誠如所言,騰於報紙,提於議案,列於奏章。而其說之由來,不過出於三數人之私見,盲從者眾,遂成為今日談政學者之口頭禪矣,而不知實一夢囈之言也。何則?我國之所謂黨,大抵朋比為奸,營私樹援之徒耳,不得謂之黨也。而朝廷之於所謂黨人者,亦未明懸厲禁。如漢之黨錮,宋之元祐,明之東林也。故吾以為無所謂黨,何有于禁?無所謂禁,何有於開?而今之持論者,率以請開黨禁為言,不知其何所根據也,非夢囈而何?至若書中所言:“海外逋臣,播越飄零,沉鬱而不用,此薄海臣民所為大惑不解者也。今黨人之稍負時望者,其心可原,而其才可用。苟於此時開除黨禁,擢其一二賢者,俾襄憲政,不惟收得人之效,竊謂海內豪傑之士,必有聞風而興起者。所謂千金市骨,而後千里馬可致也。”斯誠吾之大惑不解者矣。其所謂稍負時望之一二賢者,姑無論其學、其才、其品之如何,而朝廷果擢用之,能收得人之效與否,吾亦不遑深論也。即以其昔日乘國家顛危,乘輿播遷之際,而欲求一逞,禍及全國之舉動而言之,我薄海臣民,方深惡痛絕之不暇,焉有俟朝廷擢用此得罪於先帝之人,而後始聞風興起者哉?況其所引管仲、百里奚之事,尤擬不於倫也。管仲之於桓公,雖有射鉤之嫌,而初未為其臣,故囚也可用之。百里奚之於穆公,雖有敗軍之罪,而初未曾作亂,故俘虜也可用之。今之所論,豈管仲、百里奚之匹哉?而欲引此以為不以小過而棄大才也,何其顛倒錯亂如是之甚耶!以此類擬不於倫、顛倒錯亂之言,而進之於親貴之前,吾未見其可也。吾不意如王君者而有此言也。
至於斷髮易服之問題,謂其世界大通,萬國並立,衣冠形貌之不同,改之可也。謂其足以與民更始,強國興邦,則吾未之敢信也。夫強國興邦之事,奚止萬端。若政治,若教育,若實業,若軍事,無一非當今之急務,不從根本上立論,而齗齗於形式上之斷髮易服,何其傎歟!而猶謂為事之最急而易行者,則又非吾之所能解矣。斷髮故易易也,而易服一事,不僅關於朝廷之制度,且繫於生計問題為尤巨。姑無論易服之後,衣悉用呢。業絲綢者,行將失所,即以吾人而論,數十年來所置之衣服,費少者亦百十金,一旦棄之而制新者,其費必又不資。一棄一制,當此物力艱難之際,其何以堪?吾恐未睹強國興邦之效,而已遭勞民傷財之患矣。吾不知明乾如王君,而亦亟亟於此,不加計慮,進其言於親貴,以冀朝廷之實行,吾未見其可也,且事並非果易於行也,何不思之甚耶?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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