砭論(二)

《砭論(二)》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砭論(二)
  • 作者:汪康年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去年報中有言:太監不去,於是昔有李某,今又有王某云云。按:此說誤矣,所為去太監者,以殘人支體,非人理耳,非謂一不用太監,而如李某、王某者,遂能無有者。
又報有指摘度支部牟利之巧者,謂近來每銀一元,易銅幣一百三十枚,今改為百枚,是度支部發銀幣萬元,而贏銅元三十萬枚,為制錢三百萬也。此說直令人失笑,人即極不懂財政,亦何至作此囈語!試問度支部發出之銀,是以銅圓買之否?假其然也,則以百三十萬買萬元,而以僅值百萬之銀元出之,或尚可謂其牟利也。
乙巳年,余告某甲言,與美議路事之交涉,事已將成,惟美人不願用廢約字樣,而欲以中國收回權利為詞。不意其人乃怫然,謂外人但講實益,不似吾國之好講虛名。余無以應之也。然近報載,荷蘭以我派員至爪哇,有撫慰華僑字樣,荷蘭不願撫慰二字,嘖有煩言,改為考察商務,始認可。然則謂外人不留意名詞者,豈其然乎?夫名與實附麗,名苟不妥,則實亦將隨之。吾見外人之辭命,雖對於敵以下之國,亦必再三斟酌,蓋不欲以字句之參差,致生枝節,某甲之言,未免粗疏矣。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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