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貸款亦稱“石油資金貸款”。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4年6月至1976年5月間,專為解決會員國因1973年石油漲價引起的國際收支困難而設立的臨時性貸款。資金來源於基金組織向產油國和工業已開發國家的借款,專款專用。在設立後的兩年中,共從16國借入69億特別提款權。貸款期限為3—7年,分16次按季度償還。貸款利率,1974年為6.875%—7.125%,1975年為7.625%—7.875%。為減輕開發中國家借入該貸款的利息負擔,1975年又由24個產油國和已開發國家捐款1.6億特別提款權,建立利息補貼帳戶。1976年5月,該項資金全部貸出後不再發放新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油貸款
- 外文名: Oil Facility
- 定義: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74年6月至1976年5月間,專為解決會員國因1973年石油漲價引起的國際收支困難而設立的臨時性貸款
- 別稱:石油資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