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二、實施舉措,三、保障措施,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2019〕-37)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我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建設,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健全完善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三項制度”,全面實行農村集中供水工程“三個公開”,確保農村飲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

二、實施舉措

(一)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各縣(市、區)要全面落實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水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供水單位運行管理責任。
1、根據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的要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的責任主體,要對本行政區域農村飲水安全工作負總責,統籌負責所轄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管理機構和人員。要成立由政府領導掛帥,發展改革、水利、財政、生態環境、衛生健康、住建(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有關部門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職責分工,細化工作任務,推進工作落實。
2、水行政主管部門作為行業管理部門,要負責抓好農村飲水工程規劃、項目實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組織實施,指導、監管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
3、供水單位負責向用水戶提供符合水質、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務,保障正常供水,落實相應人員,做好水源巡查、工程運行管理、水質檢測、水費計收和維修養護等工作。
2019年6月底前落實“三個責任”。
(二)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三項制度”。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能力建設,健全完善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運行管理辦法和運行管理經費“三項制度”,確保農村飲水工程有機構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經費保障,並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運行管理機構。按照城鄉供水一體化的發展方向,健全縣級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機構,積極推行縣級農村供水管理總站、供水公司或自來水公司等管理模式,加強農村飲水安全行政管理能力建設,明確管理職責和崗位,落實專業管理人員,指導或負責本區域內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和供水服務。
2、完善運行管理辦法。縣級政府要制定完善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明晰農村飲水工程產權,落實管理主體和職責分工,明確水源和供水設施保護、供水和用水管理、水質檢測監測和應急供水、水價制定和水費收繳、法律責任和違法處罰等內容,規範農村飲水安全管理。
3、落實運行管理經費。縣級政府要明確合理的水價制度和水費收繳方式,建立財政或其他經費補貼並規範使用管理的制度,對供水成本高、水費收入難以保障正常運行的工程予以適當補貼。加強水費徵收監管,大力推行一戶一表、預付費等模式,促使用水戶養成有償用水、按量繳費和節約用水的習慣。
2019年10月底前落實“三項制度”。
(三)全面實行農村集中供水工程“三個公開”。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實行“三個公開”,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供水服務電話,並按照省水利廳規定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服務公示牌模板”定製公示牌,設定在供水工程所覆蓋村莊內的醒目位置,方便民眾查看監督,縣級財政負責保障公示牌製作經費。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暢通投訴渠道,設立農村飲水安全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受理建設、運行管理和服務方面的投訴舉報,並通過報刊、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2019年6月底前落實“三個公開”。
(四)制定供水應急預案。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工作設備和搶險物資,建立應急搶險隊伍,定期組織應急搶險隊伍和供水單位演練。
(五)創新農村飲水工程管理模式。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租賃承包、委託經營等方式,打造高素質農村供水管理隊伍,實現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進一步提升農村供水服務保障水平。
(六)體系建設延伸到鄉村。農村飲水安全縣級政府主體責任要向下延伸落實,將水源和供水設施保護、水費收繳、宣傳普及等飲水安全管理責任分解落實到鄉鎮政府和行政村,動員基層力量並發動民眾共同維護好農村飲水安全。
(七)強化供水單位管理。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供水單位,建立健全水質淨化消毒、水質檢測、供水搶修、水費徵收與公示、水廠衛生管理等各項制度及員工績效考核辦法。千噸萬人以上規模水廠要設立水質化驗室,配備相應檢驗人員和檢測設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制度,壓實工作責任,並根據人員變動和機構調整的實際情況及時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為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強化資金保障。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爭取省級最大支持,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採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聯合督查等形式,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問題突出、進度滯後的縣(市、區)進行約談、通報,責令及時整改。
(四)強化輿論引導。大力宣傳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傳中央、省、市的相關政策。發揮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正向激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1、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安全管理“三個責任”落實情況統計表
2、石家莊市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統計表
3、石家莊市農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長效運行管理機制落實情況統計表
4、縣級農村飲水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統計表
5、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服務公示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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