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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檔案
石政發〔2011〕20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創建國家(省)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實施方案》和《石家莊生態市建設中期(2011-2015)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創建國家(省)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實施方案》和《石家莊生態市建設中期(2011-2015)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檔案內容
石家莊生態市建設中期(2011-2015年)實施方案
根據《石家莊生態市建設規劃(2006-2020)》,到2010年底,宣傳啟動和重點推進階段任務已基本完成。為加快我市生態市建設步伐,實現生態市建設中期(2011-2015年)目標,促進社會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為統領,以“建設生態文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主線,以《石家莊生態市建設規劃》為依據,牢固樹立生態文明觀念,圍繞我市轉型升級、跨越趕超“兩大任務”,圍繞實施中東西三大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因地制宜,統籌規劃,重點抓好生態市建設重點項目的實施,逐步實現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把我市建成經濟繁榮、社會文明、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態城市。
二、工作目標
2015年,全市15%的縣基本達到國家級生態縣建設標準,20%的鄉(鎮)達到國家級或省級生態鎮建設標準,20%的村莊達到國家級、省級或市級生態村建設標準。
2013年,中心城區達到省級環保模範城各項指標要求,並開展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工作;到2015年底,石家莊市達到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各項指標要求。
到2015年,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轉變,生態經濟形成較大規模,產業結構更趨合理,生態建設工程全面推進。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工業用水重複率、噪聲環境質量、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城市化水平、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等9項指標達到生態市建設目標要求。
三、指標分解及責任分工
(一)基本條件
1.制定《生態市建設規劃》,並通過市人大審議、頒布實施。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及地方頒布的各項環保規定、制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直各相關部門]
2.全市縣級(含縣級)以上政府(包括各類經濟開發區)有獨立的環保機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縣(含縣級市)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內容,並建立相應的考核機制。各縣(市)、區依據生態規劃制定本轄區生態建設中期實施方案及生態建設年度實施方案。[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配合部門:市環保局]
3.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任務。三年內無較大環境事件,民眾反映的各類環境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外來入侵物種對生態環境未造成明顯影響。[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園林局]
4.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數在全省名列前茅。[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林業局、市園林局]
5.鹿泉市、高邑縣、礦區基本達到國家生態縣建設標準並準備申請驗收。其中各縣(市)、區20%的鄉鎮達到省級環境優美鄉鎮或國家級生態鎮標準。每個縣20%的村莊達到市級以上生態村標準。[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配合部門:市環保局]
6.到2015年,達到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各項指標要求。2013年6月底前,鹿泉市、藁城市、新樂市、晉州市、辛集市達到省創模指標考核要求。[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相關市政府]
(二)生態市建設指標任務及責任分工
1.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不低於8010元/人。[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
2.第三產業占GDP比例不低於43%。[責任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統計局]
3.單位GDP能耗小於1.25噸標煤/萬元。[責任部門:市發改委;配合部門:市工信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4.單位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小於31.5立方米/萬元,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大於0.72立方米/萬元。[責任部門:市水務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5.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達到100%。[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6.山區森林覆蓋率達到50%,丘陵區森林覆蓋率達到35%,平原區森林覆蓋率達到21%。[責任部門:市林業局;配合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7.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17%。[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建設局]
8.城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穩定達到二級標準。[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9.水環境質量達到省政府考核目標標準。[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二氧化硫低於5.5千克/萬元,COD低於6.0千克/萬元。[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統計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1.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主要指標達標率達到100%。[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水務局,有關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不低於96%。[責任部門:市建設局;配合部門:市城管委、市水務局、市發改委]
工業用水重複率不低於86%。[責任部門:市水務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
13.市區噪聲環境質量95%以上達到功能區標準。[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交管局、城管委、建設局、公安局、文廣新局、交通運輸局,市內五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4.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責任部門:市建設局];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達到90%[責任部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衛生局、市工信局]
15.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人。[責任部門:市園林局;配合部門:市建設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6.環保投資占GDP比重不低於3.0%。[責任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7.城市化水平高於58%。[責任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城管委、市統計局]
18.採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不低於87%。[責任部門:市建設局;配合部門: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19.公眾對環境的滿意率達到80%。[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正定新區管委會]
四、主要任務
(一)落實生態功能區保護對策與城市空間發展戰略
以生態功能區劃為基礎,嚴格執行分區控制性規劃,統籌發展和保護的關係。一是對最佳化開發區堅持“最佳化整合、率先發展”,拓展城市空間,完善城市功能,創造宜居環境。二是對重點開發區堅持“發揮潛力、快速發展”,夯實基礎設施,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集群發展。三是對限制開發區堅持“生態優先、適度開發”,重點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和生態旅遊業等特色產業。四是對禁止開發區堅持“嚴格保護、科學控制”,防止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禁止不符合生態功能定位的開發活動。按照我市中東西三大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中部主城區和組團縣(市)區域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為重點,領跑全市發展;東部平原縣(市)區域全力發展工業,打造各具特色的經濟隆起帶,加快實現東部突破;西部山區重點發展綠色工業、農副產品加工業、生態農業、休閒旅遊業等,打造省會綠色生態屏障。
(二)推進生態經濟體系建設
1.最佳化工業布局,建設生態工業園區。依託石家莊市各級開發區、工業園區等重點功能區,積極引進、培育和壯大覆蓋主導產業的龍頭企業。重點發展高端醫藥生態工業園、紡織生態工業園、循環經濟、化工生態工業園、信息產業生態工業園和裝備製造業生態工業園。將東部產業新城打造成為河北省戰略新興產業龍頭帶動區,低碳、生態、智慧城市建設的先行區。將南部工業園建成河北省新型建材化工基地、傳統產業循環改造示範區和市區產業轉移的主要承接地。大力轉變工業增長方式,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研發與推廣先進的節能技術,使用高效節能設備與節能產品,實現源頭節能,全面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核。
2.打造綠色生態農業。到2015年,基本實現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建成生態型現代化的種植業、畜牧業、林果業和水產養殖業生產體系。加快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基地建設。謀劃建設設施農業示範區、生態觀光旅遊區、農產品加工配送等功能區。通過循環農業建設,大力推廣節約型技術,有效降低農業生產對水、肥、藥、能的消耗,緩解資源約束矛盾。
3.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以市場化、產業化和社會化為發展方向,大力發展空港物流業,提升空港功能,增強空港輻射,打造華北區域性航空樞紐和“首都第二機場”,建設商業、醫藥、農產品、中儲、航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六大物流中心。將石家莊市建設成為具有地方特色的觀光遊覽、度假休閒的旅遊地,使生態旅遊業成為石家莊市第三產業中的支柱產業。著力做大做強西柏坡品牌,把西柏坡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河北省旅遊產業的強力引擎、全省新經濟板塊增長極。
(三)推進生態環境體系建設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達到國家和河北省要求,主城區和周邊城鄉的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生態服務功能得到恢復,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農村環境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基本遏制,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環境保護監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總量達到國家和省下達的減排要求。一是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深化“洗城淨天”工程,確保城市和農村大氣環境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繼續加大分散燃煤鍋爐拆治力度,全部拆除主城區範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深入開展城市大氣污染綜合防治,加強對煙塵控制區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日常監管,加強對建築施工、道路運輸揚塵污染的管理。防治機動車尾氣污染,禁止未經環保檢測、尾氣超標排放車輛上路行駛,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二是加強水污染防治,深化實施“清源淨流”工程,確保水環境安全。全面落實《石家莊市崗南、黃壁莊水庫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市區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條例》,全面實施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調整、規劃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在崗南水庫周邊建立圍擋隔離網,全面封堵崗南、黃壁莊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全面落實流域治理工程項目,確保各流域水質按功能區劃全面達標。加強對各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管,確保穩定連續達標運行。三是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結合省會城鄉統籌和新民居建設,深入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強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人口密集村鎮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大農村環保投入,積極爭取國家、省“以獎代補”、“以獎促治”項目資金支持。加強畜禽養殖業和鄉鎮工業污染防治。圍繞城區周邊啟動建設一批生態綠化工程:如西山生態林區、滹沱河萬畝城市森林公園和滹沱河百里綠色長廊工程等。實施鄉村清潔能源示範工程,推廣秸稈氣化集中供熱、沼氣等清潔能源技術,提高農村資源化利用水平。
(四)推進生態人居體系建設
大力提升環城水系景觀、提升環城及城區綠化水平、提升滹沱河濕地生態景觀,提升公園特色,提高環境污染治理水平,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的城市生命線系統,加快“城中村”改造和舊城區開發,全力推動城市建設上水平,努力創造宜居宜業的生活環境,傾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城市形象。深入推進國家、省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和國家級生態市的創建工作,力爭到2015年,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標準。把正定新區打造成全國一流的“低碳、生態、智慧”新城。實施生態創建“細胞工程”,深入推進“全民環保行動”,全面推進生態縣(市)、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大力開展綠色機關、綠色學校、綠色飯店、綠色社區、綠色醫院等綠色創建活動。到2015年,爭取完成80個國家或省級生態鄉(鎮)、600個國家、省級或市級生態村創建工作。
(五)推進生態文化體系建設
一是大力發展文化產業、完善文化基礎設施,採取聯合組建等形式,組建報業、廣電、網路傳輸、出版印刷、影視娛樂等為主導的文化產業體系,打造一批優勢產業,並逐步增加生態內涵。二是保護、傳承與利用非物質文化,發展以西柏坡為代表的革命文化,逐步把西柏坡紀念館建成全國一流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形成崇尚樸實節儉、摒棄奢侈浪費的生活理念;提高居民的文化修養和藝術情操,形成現代化的石家莊特色生態文化,提升城市現代文化形象。三是保護文物古蹟,開展物態文化建設,劃定文物保護核心區和建設控制區,嚴格控制周圍建築的高度、體量、色彩、風格,新建築要與歷史背景相融合;注重對文物格局、歷史街區和典型民居的調查和整理,在文物古蹟周圍設定以歷史文化特色為主的隔離空間,重現文物的歷史環境和生態環境,加強對各類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道)的保護。四是提高市民生態和環保意識,開展廣泛的生態教育,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理性綠色的消費方式和融洽公平的社會風尚。
(六)推進生態建設能力保障體系建設
一是構建組織保障。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推動生態市建設,設立常設機構,保障工作運轉,使生態市建設工作步入長期化、常態化軌道,從政策研究、行政決策、行政引導、行政組織、績效監督等入手,進一步完善科學化、民主化決策體系,建立和完善服務於石家莊生態市建設的決策支持和調控系統。二是環境管理能力保障。環境監測能力、環境應急能力、監督執法能力、宣教能力、信息化能力達到標準化建設水平,建立完善的環境應急回響系統,建立全區域概念的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網路,建立完備的國家、省、市、縣控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點和網路系統。三是構建科技保障。強化科技創新,構建專家支撐體系,積極參與國內外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生態工業、生態農業、生態旅遊和服務業發展模式和生態景觀等研究。四是構築資金保障。完善生態建設政策體系,以財政投入為引導,搭建投融資平台,鼓勵社會參與,把政府投資、市場融資和社會投資結合起來,為生態市建設構築資金保障。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召開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動員大會,對生態市中期階段任務進行部署。市直相關部門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各縣(市)、區按照生態縣建設規劃制定中期實施方案,並按照任務目標重點推進。
(二)重點任務推進落實階段(2012年1月-2015年6月)
重點開展生態縣、生態鎮、生態村創建工作,生態市建設的重點項目穩步實施,全面實施生態市建設規劃, 16項指標達到國家生態市指標要求。2013年底達到省級環保模範城各項指標要求,並開展國家環保模範城的創建工作,2015年達到國家環保模範城標準。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全面完成中期建設的各項任務,對所下達的任務指標進行全面組織驗收。
六、保障措施
為確保生態市創建工作的順利進行,重點建立分級管理的組織機制,資金投入的保障機制,城鄉共建的帶動機制,職能部門互相配合的聯動機制,檢查考核的促進機制,典型示範的推動機制,確保整個創建工作有效推進。
(一)組織保障
1.組織機構。生態市創建工作在生態文明建設暨環保模範城創建指導委員會領導下開展,設立生態市創建辦公室(簡稱生態辦),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制定創建年度工作計畫、工作方案、任務分解,綜合匯總階段性進展情況;收集、整理創建信息,協調組織新聞媒體新聞宣傳,組織社會宣教活動;對各地區和相關部門創建工作進行跟蹤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
2.責任分工。各縣市區政府生態辦:完成市生態辦下達的各項任務,主要負責國家生態區、縣(市)的創建,生態鄉鎮、生態村的創建,鄉鎮污水處理率、垃圾處理率等指標的完成。
市委宣傳部: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市創建宣傳教育活動;將生態市建設指標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的創建條件中,並作為重要內容進行考核。主要負責生態文化的宣傳教育、組織與策劃,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普及率及公眾對環境滿意率指標的完成。
市監察局:配合市生態辦督導各成員單位生態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重點考評生態創建指標的完成情況。
市政府辦公廳:督辦各成員單位創建過程中沒有及時解決的問題和沒有按期完成的工作,推進問題的解決和任務的完成。
市發改委:會同市環保局對《石家莊市生態市建設總體規劃》的實施進行綜合協調和管理;配合開展創建的組織管理和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巨觀生態經濟研究;編制和下達生態市創建重大項目年度政府投資計畫;建立重大項目督察、評估和激勵機制。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第三產業GDP比例、能耗、水耗等指標的完成。
市工信局:組織開展生態工業建設的政策研究和技術指導與協調;督促和指導企業開展循環經濟試點;推進工業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建設以高新技術為先導、污染物排放強度小、高附加值產品為主體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主要負責組織完成規模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淘汰落後產能及工藝裝備等工作。
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全市中小學生態環境教育工作,主要負責綠色學校創建活動。配合環保宣傳教育普及及綠色學校的創建工作。
市科技局:推進科技成果推廣,設立創建生態市專項科研課題並予以資金支持;組織、管理和指導創建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工作,為生態市創建提供科技支撐。
市公安局、交管局:配合有關部門有效控制機動車尾氣污染排放,確保機動車尾氣合格率在90%以上。主要負責噪聲功能區達標過程中的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指標的完成。
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工礦商貿領域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嚴格防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全市工礦商貿領域事故指標的控制和完成,防止由生產安全事故引發較大環境事件和事故。
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有關生態市創建的財政政策,籌措創建資金,根據創建重大項目投資計畫,做好專項資金的撥付和管理工作。參與創建投融資政策和有關生態補償機制的研究、制定和實施。
市人社局、市編辦:主要負責獨立環保機構、生態創建機構建立及編制保障、人員配備、人才引進。
市國土局:負責國土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的保護與治理的監督管理;督促和指導廢棄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與修復;實現國土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相協調,增強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資源保障能力。主要負責各類規劃、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的完成。
市建設局:負責城區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建築工地、集中供熱管理和城市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及運行管理;組織協調村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市城管委、園林局:負責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主要負責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指標的完成,協助有關部門完成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等指標。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生態保護,完善全市公路網生態建設系統;負責控制公交、計程車輛達標運營,取締污染嚴重的公車輛。
市水務局:負責水土保持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河道整治、農村改水、節水工程的實施,指導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規範並監督河道的生態化整治。主要負責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指標的完成。
市農業局:結合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生態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的政策研究和技術指導與協調,加快農業種植業結構調整,開展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禁用和限用,指導與監督無公害、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組織開展農村清潔能源、再生資源的推廣套用。主要負責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比例,農作物秸稈得到有效利用,化肥施用量等農村建設指標的完成。
市林業局:制定全市林業建設規劃,負責防風固沙、生態公益林、生態防護林帶的建設和保護,增強森林生態功能;指導與監督無公害林產品基地建設;強化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和濕地資源的保護及其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主要負責森林覆蓋率等指標的完成。
市環保局:承辦市生態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主要負責水功能區達標、空氣品質達標、污染物排放強度、水源水質達標率、噪聲達標、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工業固廢處置利用率、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通過驗收的比例等指標的完成。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指標。
市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生態旅遊區的開發保護規劃,指導開展生態旅遊區、綠色飯店創建工作,完善旅遊區各項環境基礎設施,負責旅遊環境質量達標工作的監督。
市統計局: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及環境指標的動態趨勢進行分析,對照生態市各項指標及時查找差距與問題,為創建工作提供綜合決策依據。主要負責提供經濟指標、城市化水平等數據。
市政府研究室: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創建相關政策的研究,總結創建的經驗做法,掌握了解外埠動態情況,為創建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二)資金保障
在社會化、市場化運作同時,加大各級政府和部門對創建工作的穩定持續投入。各級財政用於生態建設專項支出應逐年增加,設立生態建設“以獎代補”、“以獎促治”資金。制定和完善各種經濟優惠政策,建立污水和垃圾的收費分配體制,保證城鄉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形成多元化投資、排污者交費、全社會受益的良好局面。
(三)政策法規保障
健全與完善生態保護、自然資源保護、清潔生產、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法規與規章。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通過法規和規章建設,強化政府行為,把生態市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予以落實。在完善機構體制的前提下,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程式的規範化,強化執法人員的法制意識和生態意識,提高監督管理實效性。
(四)宣傳保障
各有關部門、新聞媒體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宣傳力度。要制定有利於加強生態保護宣傳教育的政策,拓展宣傳教育的對象,加強對中小學生、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地區生態保護與建設宣傳工作;要實施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強化社會監督機制,健全民眾監督舉報制度;要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對生態保護與建設的典型事跡予以弘揚,對破壞創建工作的案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