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藁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石家莊市藁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石家莊市藁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石家莊市藁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
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指導有關部門、有關領域落實民族宗教政策,促進民族宗教工作開展。
(三)貫徹落實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保障少數民族和信教民眾的合法權益;負責流動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
(四)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
(五)研究並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涉及民族事務突發事件處置和民族鄉、村社會穩定工作。
(六)參與擬定少數民族和民族地方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差別化政策建議;管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方專項資金。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地方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協作、扶貧開發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有關工作;提出文化、教育、科技、衛生、體育、藝術、語言文字、新聞出版等社會事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承辦民族統計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宗教領域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對外宣傳工作。
(九)貫徹落實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依法對宗教行政事務進行管理,依法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十一)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指導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宗教教職人員;協助做好宗教院校有關工作;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宗教界依法開展公益、慈善事業;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十二)貫徹落實黨中央治疆、治藏工作方略。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孫景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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