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石政辦發〔2016〕19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落實。石政辦發〔2013〕7號檔案同時廢止。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
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石家莊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石家莊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檔案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及指導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於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核設施及有關核活動發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屬檔案1。
組織指揮體系
21組織指揮機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主管副秘書長、市政府應急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相關部門為成員的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兼任。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屬檔案2。
跨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由有關行政區域政府共同負責,或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政府負責。
22現場指揮機構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擔任或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授權相關人員擔任現場總指揮。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環保部門負責排查行政區域內環境風險源,並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石家莊市安監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水務局、農業局、衛計委、氣象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石家莊市環保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嚴格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石家莊市環保局。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22預警信息發布
環保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要及時向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當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並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
(2)防範處置。迅速採取有效處置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定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標誌,利用各種渠道增加宣傳頻次,告知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需採取的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3)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並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諮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採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採取應對措施,並立即向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石家莊市安監局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報告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通過網際網路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情況。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後,相關部門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認定情況1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或石家莊市環保局應當及時通報其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及石家莊市環保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時,石家莊市環保局要及時通報相關縣(市)、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對以下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和石家莊市環保局應當立即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河北省環保廳報告:
(1)初判為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突發環境事件;
(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和石家莊市環保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4應急回響
41回響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回響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回響,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河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執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開展先期處置和配合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Ⅲ級應急回響,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啟動Ⅳ級應急回響,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區域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回響級別。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
42回響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以下措施。
421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根據預案要求採取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必要時停產、關閉,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環保部門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範圍,切斷污染源。
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採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範圍;採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採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澱、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2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條件。
423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石家莊市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症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24應急監測
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可能影響的範圍,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25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26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按照《石家莊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要求,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藉助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範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採取的措施、公眾防範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27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28國際通報和援助
如需要向國際社會通報或請求援助時,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43回響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發布終止應急回響命令。
後期工作
51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要組織力量及時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工作,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根據有關規定,由環保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範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後處置
根據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安排部署,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市環境應急監測隊伍、公安消防支隊、大型骨幹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他相關方面應急救援隊伍等力量,積極參加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任務。發揮市環境應急專家組作用,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市及各縣(市)、區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業務知識培訓,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強化環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管理,全面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回響及應急處置能力。
62物資與資金保障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和供給。市環保局要指導各縣(市)、區環保部門健全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庫,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培訓、演練、應急裝備(設備)物資更新以及環境應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制度建設,各項費用列入部門年度專項預算,確保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市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公路、鐵路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回響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各相關部門加強應急監測能力建設,提高監測水平。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並用於實踐。
附則
7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後,石家莊市環保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縣(市)、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訂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向石家莊市環保局備案。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石家莊市環保局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
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2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附屬檔案1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一、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並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範圍輻射污染後果的;
7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環境污染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Ⅳ、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後果的;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後果的;
6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的。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屬檔案2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職責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是處置本市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組織指揮機構。指揮部指揮長由主管副市長擔任,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副指揮長由市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市政府應急辦主任和市環保局局長擔任,負責協助指揮長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市政府應急辦履行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市有關部門為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並組成相應工作組。
石家莊市突發環境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衛計委、市林業局、市民政局、市外事辦、市安監局、市食藥監局、市氣象局、市人社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應急辦、石家莊警備區、武警石家莊市支隊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政府相關其他部門參加應急處置工作。具體組成和職責分工如下:
一、污染處置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安監局、市林業局、石家莊警備區、武警石家莊市支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的地點及影響範圍,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確定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式;組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的現場處置人員須採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方式和途徑,疏散受威脅人員轉移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協調軍隊、武警等有關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二、應急監測組。由市環保局牽頭,市城管委、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氣象局、石家莊警備區、武警石家莊市支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監測,確定污染物擴散範圍,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協調軍隊力量參與應急監測。
三、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應急辦牽頭,相關成員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協調跨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和損害評價。
四、醫學救援組。由市衛計委牽頭,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市食藥監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範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五、應急保障組。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事件影響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民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開展應急測繪,及時獲取突發事件的地點、影響範圍和周邊地理、地形情況。
六、新聞宣傳組。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工信局、市環保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導;收集分析省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通信和網際網路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七、社會穩定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八、涉外事務組。由市外事辦牽頭,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政府新聞辦等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處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涉外事務,必要時申請、接受省政府援助。
工作組的設定、組成和職責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