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改革目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決定,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通過實施水資源稅改革,最佳化稅制,建立規範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資源稅制度;用稅收槓桿調節用水需求,引導和鼓勵節約利用地表水資源,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通知,全文,一、改革目標,二、指導原則,三、重點任務,四、組織保障,

通知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石政辦函〔2016〕110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5日

全文

石家莊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根據《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決定,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通過實施水資源稅改革,最佳化稅制,建立規範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資源稅制度;用稅收槓桿調節用水需求,引導和鼓勵節約利用地表水資源,抑制地下水超采,有效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指導原則

(一)科學謀劃,精心組織。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推進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安排,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有的放矢,務實管用。堅持問題導向,對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後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剖析原因,充分預判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好預案,防範水資源稅征管風險,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試點。
(三)依法辦事,平穩過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規定,加強行政執法,做到文明執法,依法徵收,應收盡收。根據輕重緩急,排出改革推進時序,分步實施,確保改革平穩過渡。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基礎管理,做好開徵準備
1摸清底數,源頭管理。組織對全市取用水情況開展一次拉網式摸底調查,徹底摸清取用水戶底數;對未經許可擅自取水和未安裝計量設施取水的用戶開展一次全面清查和治理,核實水源類型、許可水量、取水設施等信息。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規範納稅人取水許可管理,嚴格取水許可手續審批,全面落實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按照拉網式調查成果,及時更新台賬信息,建好基礎台賬,確保登記信息真實、準確,為全面徵收水資源稅打下堅實基礎。(市水務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地稅局配合)
2限額管理,規範計量。嚴格限用地下水,在南水北調受水區,城鎮自來水使用南水北調水,提高公共供水能力,關停自備井,嚴禁使用地下水,遏制非法取水和偷逃水資源稅行為。(市水務局負責)
對農業用水實行限額管理,核定農業用水定額,推廣符合實際、簡便易行的農業灌溉取用水計量設施。(市水務局牽頭,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供電公司配合)
加強工業、公共供水企業取用水監督管理,按照不同情形制定具體的水量核定辦法,確保為工業、公共供水企業水資源稅徵收提供準確、可靠的水量依據。(市水務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供電公司配合)
(二)強化徵收管理,做好風險預案
1加強征管,依法收繳。地稅部門與水務部門聯合確認納稅人信息,並按期做好交接工作,及時為試點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優惠政策備案等工作,確保數據信息完整準確。統籌做好綜合徵管、電子申報、稅庫銀等橫向聯網工作,調試征管系統,確保信息系統和設備平穩運行。對各級水資源稅徵收機關開展試點政策和征管辦法的全員培訓,加強納稅人政策輔導,確保試點納稅人明政策、懂計量、會申報。(市地稅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2建立機制,防範風險。規範稽查,強化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環節信息比對、傳遞和利用工作,將各類風險點及時提交稅務稽查部門,地稅、水務部門根據工作規範,聯合實施專項稽查和檢查,確保水資源稅依法徵收,足額入庫。分類制定應對預案措施,建立應急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機構及其職責許可權範圍,防範並高效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市地稅局牽頭,市水務局配合)
(三)強化信息管理,做好信息支撐
1監控運行,數據分析。加強運行管理,完善對水量、水位、水質、河流界斷面“四網一平台”系統運行管理,切實加大對地下水、地表水的動態監控力度,為水資源稅征管提供可靠的數據信息保障。積極拓展試點納稅人涉稅信息採集渠道,夯實涉稅數據資料基礎,加強涉稅數據的綜合分析,編制比對預警指標,查找征管漏洞和薄弱環節。(市水務局牽頭,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配合)
2信息支撐,共享共用。及時更新信息,地稅部門負責根據水務部門移交的取用水許可登記信息,進行試點納稅人戶籍登記、稅目稅率認定、優惠政策備案、繳稅登記台賬等工作,確保地稅部門與水務部門雙方台賬信息一致、同步更新。各級財政、水務、地稅部門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對稱反饋機制,完善水資源稅征管信息的傳遞共享、監控預警、分析利用和相互制約、校對糾正機制。(市地稅局牽頭,市水務局、市財政局配合)
(四)密切關注輿情,營造良好氛圍
強化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通過網路、新聞媒體、納稅服務熱線等各種媒介,宣傳開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穩定社會預期,積極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和輿論環境。(市委宣傳部牽頭,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地稅局、市農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五)積極跟蹤動態,及時分析評估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關注改革輿情,跟蹤運行動態,收集和掌控納稅人反映的各種問題,形成情況專報、問題專報、臨時專報,及時向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專題報告。凡在操作層面可解決的,儘快研究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及時解決試點問題。屬於政策層面的,及時向市政府、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水利廳反映,爭取支持。及時評估政策效果,分析水資源稅試點改革對我市的全面影響,評估試點改革對水資源治理效果,測算水資源稅收入變化情況,測算試點納稅人水資源稅稅負情況,評估稅負承載能力。(市財政局牽頭,市水務局、市地稅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配合)
各部門要結合現行的法律法規及管理辦法,根據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試點過程中適用的管理辦法和措施,形成制度體系,用制度保障重點工作落實。

四、組織保障

(一)成立領導機構。成立市水資源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改革試點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為改革試點運行提供組織保障,確保水資源費改稅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明確部門職責。市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試點工作;測算分析改革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情況;分析實施後各期財政收入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實施後工作動態等。市水務局負責提供地表水、地下水、超採區等水資源及原水資源費信息;整理出試點企業和個人的繳費登記信息;開展分戶調查工作,確保登記信息的真實、準確、全面;移交納稅人信息等。市地稅局負責開展業務培訓,接收納稅人征管信息;制定征管措施;培訓稅務人員和納稅人;制定應急措施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市供電公司等配合做好試點工作。
(三)加強協調配合。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在省統一部署和市水資源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試點工作。各成員單位之間要建立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和信息通報機制,定期會商工作進展情況。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銜接好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的工作。水務、地稅、發改、國土、住建、農業、質監等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工作職責,把工作做細做好,確保繳費人順利交接,征管及時到位,費稅平穩轉換。
(四)強化執法問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提高水資源稅征管效率和質量。各級要充分利用諮詢熱線和舉報熱線,公安、司法、檢察等部門要加大協稅護稅力度,嚴格執法,依法查處擅自打井、強行取水、應繳不繳、牴觸執法等各類行為,維護公平統一的市場秩序。把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對有關部門的考核內容,將制度建設情況作為部門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對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力、違法不究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問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大局意識,積極主動作為,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改革平穩有效實施。
附屬檔案:石家莊市水資源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屬檔案
石家莊市水資源稅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邢國輝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
張澤峰市委副書記、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李雪榮市政府副市長
成員:
宋國宏市政府常務副秘書長
高慶洲市政府副秘書長
周立新市財政局局長
王東剛市水務局局長
李淵市地稅局局長
趙文鋒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趙路新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張軍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蒲國良市農業局局長
侯洪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張會敏市供電公司總會計師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周立新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財政局副局長王東華、市地稅局副局長李亞、市水務局副局長王振華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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