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新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3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

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Shijiazhuang Xinhua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dministration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派出機構,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區市場管理措施辦法,組織實施質量強區規劃、食品安全監管、標準化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建設;負責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維護消費者權益;根據上級授權,負責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全區巨觀質量管理工作,擬訂全區質量發展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六)負責全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產品和質量提升制度,承擔巨觀質量綜合統計、分析與通報工作;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和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政策,推動健全食品安全地方黨政同責和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較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防範食品安全風險,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
(十)負責統一管理全區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標準化工作,宣傳貫徹強制性、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區域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管理全區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企業標準公開聲明,承辦產品采標認可、采標標誌備案工作,管理產品條碼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區級專業標準化技術管理工作,承擔區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協調全區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依法對轄區內實驗室和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認證認可相關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協調和監督強制性認證和自願性認證工作,引導企業按國際慣例進行各種認證。
(十四)負責推進全區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嚴格依法保護商標、專利、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地理標誌;負責商標、專利的執法工作;負責馳名商標、著名、知名商標的培育推薦保護工作。負責全區專利申請補助、專利實施資助的申報及管理工作,協調上級部門做好專利培訓、專利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一類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負責醫療機構(不含省級、市級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
(十七)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落實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八)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風險。
(十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二十)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價格壟斷、反壟斷相關職責;負責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二十一)承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委託實施的管理事項。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區商品質量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提高全區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三)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行為的執法監管,加強對商標搶注、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規範商標註冊和專利申請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五)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加快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
(六)促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協同發展。強化京津冀執法協作,促進京津冀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推進京津冀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建設,促進京津冀智慧財產權在省會轉化。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培育,促進京津冀優質智慧財產權服務資源向省會轉移。

職責分工

(一)與區公安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區公分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二)與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果)、果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藥、肥料等其他生產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果)、果品質量抽檢。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含水果)、果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區農業農村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配合上級機關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跟蹤評價工作;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開展進一步調查。
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四)與區委宣傳部(區著作權局)的職責分工
有關著作權管理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關於著作權管理職能的規定分工執行。
(五)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調味品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與區住房和城區建設局及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城市燃氣、熱力管道等公用壓力管道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區住房和城區建設局及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七)與區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教育局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工作計畫及體育衛生專項督導評估指標,對師生和食堂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督促學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配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和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區市場監督局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調查處理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報制度。
(八)與街道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職責分工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督促、指導街道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做好轄區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街道辦事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公室要配備專職人員3—5名,按照對本轄區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目標。社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協管員(食品安全協管員),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職責。
(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區食安委成員部門按有關規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提案、信訪、平安綜治、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對外聯絡、公務接待等工作。
(二)綜合協調科。承擔組織、協調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產品質量等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置;承擔區委、區政府委派的各類市場監管專項活動的組織。
(三)政策法規科。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及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方面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合法性法制審查工作,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執法辦案信息管理及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參與信訪複查覆核。
(四)執法協調科。組織協調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規範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影響或跨區域的大案要案,指導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執法工作;承擔區打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市場主體(外資企業除外)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負責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契約和價格監督管理科。依法負責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不平等格式條款(霸王條款),負責“守契約、重信用”企業公示工作;依法監管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行為,推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價格社會監督和舉報制度,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七)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和打擊傳銷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市場監管、禁止傳銷工作。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指導、督辦、查處涉及反不正當競爭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以及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承擔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及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街道辦事處的打傳工作。
(八)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區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廣告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制訂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組織指導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的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投訴舉報中心)。負責全區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受理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諮詢,消費者投訴。對生產者、經營者違法行為的舉報,分派、協調、督辦反饋結果。負責相關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組織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所、區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建設。
(十)質量監督科。組織實施質量強區發展規劃和質量獎勵制度,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推進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負責組織省、市名牌產品、名牌企業推薦、評選工作;組織實施產品和質量提升制度,承擔巨觀質量綜合統計、分析與通報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流通領域農資、成品油等商品的抽查、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和不合格產品後處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專業性監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質量強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安全協調科。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目標績效考核;推動全區食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食品信息化建設;編制食品安全形勢分析報告;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監測和發布。承擔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區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流通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安全統計等工作,負責生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及相關產品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風險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依法查處涉及生產、流通領域及食品加工相關產品質量的案件;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
(十三)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和餐飲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指導餐飲經營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及食品安全風險分析預警;監督實施餐飲服務安全管理規範,依法查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案件;協助有關部門收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資料;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區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工作。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綜合管理全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保養)、使用(充裝)、檢驗檢測和進出口等環節實施安全監察和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五)計量標準化監督科。承擔全區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管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管理全區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企業標準公開聲明,承辦產品采標認可、采標標誌備案工作,管理產品條碼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區級專業標準化技術管理工作,承擔區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認證認可監督科。對國家強制性認證和自願性認證進行監督和管理,引導企業按國際慣例開展認證,承擔實驗室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落實認證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對各類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鑑定,組織指導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十七)智慧財產權管理科。負責註冊商標、專利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商標使用行為;調處商標糾紛;承擔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與保護;組織推進商標戰略,推薦審核省、市著名商標;負責商標印製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專利申請補助、專利實施資助的申報及管理工作;協調上級部門做好專利培訓、專利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
(十八)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依法對藥品經營環節(不含藥品經營連鎖企業總部,二類精神藥品、藥用罌粟殼、醫療用毒性藥品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對醫療機構(不含省級、市級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進行日常監管。開展藥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工作。
(十九)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區化妝品、保健食品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規範;依法組織指導查處化妝品、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並進行監督抽樣工作。
(二十)企業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本級內資市場主體的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和即時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內資市場主體的“雙隨機、一公開”和抽查工作;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列入、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和修復工作;長期未經營企業強制退出的管理工作;處理違反登記管理和信息公示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十一)電子商務監督管理科。擬訂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對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電子商務交易商品質量的抽查檢驗;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二十二)財務裝備科。承擔局機關計畫財務管理工作,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負責固定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投資報批和執法裝備購置;負責局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承擔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培訓、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幹部考核、出國人員政審、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負責科級及以下幹部管理工作; 管理局機關事業單位和相關社會團體的職務技術評聘工作;擬訂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績效目標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工會、計生等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四)黨建辦公室。服務局黨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組學習及全局黨風廉政和隊伍作風紀律建設;負責扶貧工作;智慧黨建雲平台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派出機構黨建工作。負責指導非公黨建工作。

行政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61名。股級職數24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派出機構

16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派出機構,行政編制總計49名。主要職責是:在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所轄區域內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其中:
北苑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大郭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東焦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杜北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革新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合作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聯盟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寧安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新華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石崗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天苑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西三莊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西苑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趙陵鋪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趙佗路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3名,股級職數1名。
集貿中心市場監督管理所 機構規格股級,行政編制4名,股級職數2名。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1月28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

石家莊市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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