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業農村局

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業農村局

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業農村局(簡稱區農業農村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根據《中共石家莊市委辦公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新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石辦字〔2018〕83號),區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和區委關於“三農”和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和水利工作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新華區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of Xinhua District, Shijiazhuang City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領導機構: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政府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調整

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農辦)設在區農業農村局,接受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簡稱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推進全區“三農”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落實“三農”工作重要檔案部署。區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區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決策,負責全區農業綜合執法工作。
(二)協調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協調推進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農產品生產和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和監督抽查。
(七)負責全區農業資源保護、開發和利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農田整治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實施農業生產資料、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市級標準。承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依法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保障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上級水利政策。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落實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農業方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一)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二)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建設科技農業、綠色農業、品牌農業、質量農業,大力發展現代都市型農業和高效特色農業產業,提升農業競爭力。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三)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加強涉農項目資金全鏈條監管,切實提升國家、省、市、區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職責分工

(一)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果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藥、獸藥、肥料、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食用農產品、果品質量抽檢;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果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或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農業方面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必要時,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協調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三)將市林業局的果樹(水果部分)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訪、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擬訂機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牽頭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及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起草機關重要檔案、綜合文稿和領導講話;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宣傳、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具體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服務工作。
負責綜合性涉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行政應訴等法律工作;負責“放、管、服”相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牽頭組織農村實用人才工作;負責對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支持項目的審計工作;負責項目資金的統籌和資金的運行監督;協調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鄉村治理、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鄉村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推動農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指導重大農業技術裝備、人才引進工作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及區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財務審計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產業發展,負責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申報、監測和調查統計工作;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信息化工作;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農業教育和農民從業技能及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負責推進全區現代農業園區建設工作;負責農業項目全程綜合監管和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項目考核驗收工作,牽頭開展對重大農業項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項目執行有關問題提出整改建議並監督落實;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認證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強區工作;負責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指導全區糧食、油料等作物生產和產業發展。
負責節水農業和防災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負責肥料、農作物種子、種苗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藥材、棉花等特色產業發展及標準化生產工作;協調解決蔬菜、水果等特色產業發展中的問題;指導蔬菜和水果等特色農產品產銷銜接;承擔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引導農民使用新型農機產品;落實國家農機購機補貼、農機深松作業等相關政策;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工作;承擔統籌協調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指導農業行業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及農業污染防控工作;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農膜、畜禽糞污、農作物秸稈等資源化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沼氣、生物質能轉化的開發利用;負責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負責區畜牧業結構調整和布局;依法對畜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負責畜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畜牧業投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獸醫醫療器械市場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種畜禽、水產苗種的監督管理;負責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負責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物防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及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工作;負責區農產品及農業、畜牧業等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全區農業綜合執法及漁政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保障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上級水利政策;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政策,組織落實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負責落實南水北調配套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負責水土保持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
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關於河長制的決策部署,辦理市河長辦、區級總河長、區級河長交辦的事項,對相關街道、有關部門履行河長制相關職責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

行政編制

區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股級領導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規定。
區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石家莊市新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