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關於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條例。包括頒布該條例的目的和對購買主體承接主體及購買內容、購買方式與程式、效績評估與監督管理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6年3月11日
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關於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條例。包括頒布該條例的目的和對購買主體承接主體及購買內容、購買方式與程式、效績評估與監督管理的規定。
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關於購買棚改服務的管理條例。包括頒布該條例的目的和對購買主體承接主體及購買內容、購買方式與程式、效績評估與監督管理的規定。發布日期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石政辦發〔2016〕17號石家莊市人民政...
《關於印發河北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5年12月08日。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河北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北...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全文 編輯 語音 推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 (一)推行棚改貨幣化安置,引導居民持幣購房。按照《石家莊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辦法》,以直接貨幣補償方式為主,引導棚改居民自主購買存量房。自2016年起,國有土地上新啟動的城鎮棚戶區改造及其他房屋徵收項目,...
《武漢市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規範統一和高效穩妥推進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以下簡稱棚改)服務,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棚改在打造經濟、城市、民生“三個升級版”中的複合載體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國務院關於...
《湖南省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是一個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棚戶區改造(以下簡稱棚改),推動棚改工作取得更好的實效,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財政部民政部工商...
第九條 關於目標、行動綱要以及財政能力測算等具體內容,由市、縣區人民政府以函件形式單獨向國開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出具。財政承受能力不滿足要求的縣區,可由市人民政府或報省代為開展採購。第三章 政策準備 第十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將...
2015年10月21日,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衢政辦發〔2015〕75號印發《衢州市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棚戶區改造目標、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購買內容及指導目錄、購買方式及程式、預算及財務管理、績效和監督管理、其他、附則9章40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檔案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瓊府辦〔2016〕192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海南省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8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辦法全文 海南省...
韓城市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做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財政...
財政承受能力不滿足要求的縣(市、區),由市政府代為開展採購。 第三章 政策準備 第十一條 各縣(市、區)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各級財政部門將棚戶區改造列入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第十三條 承接主體向國開行申請貸款的...
株洲市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我市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工作,加快全市棚戶區改造,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4〕20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
第四條 本縣行政區域內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的管理適用於本辦法。第二章 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的確定 第五條 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的主體(以下簡稱購買主體)為政府授權的政府職能部門。第六條 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的承接主體(以下簡稱承接主體)為符合縣政府關於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要求的棚改項目服務供應商,包括...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財綜〔2016〕11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海南省政府購買服務實施暫行辦法》(瓊府辦〔2014〕76號)、《海南省實施政府購買棚改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瓊府辦〔2016〕19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和推廣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提升我市棚戶區改造力度,切實解決民眾住房困難,有效促進經濟成長,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有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37號)、《財政部關於做好城市棚戶區改造相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