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是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全文,一、工作目標,二、重點任務,三、工作步驟,四、職責分工,五、工作要求,

發布日期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文

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規範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秩序,著力解決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暴露出的違法用地、環保、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根據省防控疫情推進外資外貿商貿流通文旅業發展協調組《關於開展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文協調〔2020〕8號)精神及市領導批示要求,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為期1個月的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摸清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現狀,嚴格依據《河北省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規定》《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依法取締一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者,重點整治一批重大問題隱患,引導提升一批具備資格但管理不夠規範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建立完善科學長效的監管體系機制,推動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二、重點任務

在全市範圍內,針對所有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及在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涉嫌違規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根據全面排查情況,重點對違法違規用地、無證無照經營、環保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進行整治。

三、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全面排查階段(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各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抓緊作出安排部署,快速啟動全面排查工作,徹底摸清我市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底數和突出問題,列出清單、登記造冊,提出處理意見,確保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11月4日-11月20日)。各縣(市、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河北省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規定》和《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開展全面集中整治,針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專人,掛牌督辦,限期整改,銷號管理。對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和整改不達標的,堅決予以取締。於11月20日前將集中整治情況及《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表》(見附屬檔案)報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電話:86136769;信箱[email protected])。
(三)督導抽查階段(2020年11月21日-11月30日)。市供銷合作總社組織有關部門,適時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督導。對虛報、瞞報、工作不認真、不落實的部門和責任人,將依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並通報。

四、職責分工

根據省防控疫情推進外資外貿商貿流通文旅業發展協調組《關於開展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文協調〔2020〕8號)精神,結合《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和我市部門職責分工的實際情況,將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市供銷合作總社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全市的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按照時間節點逐一組織落實各項具體整治工作,匯總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向省商務廳報送,並及時向市政府報送整治工作進展情況。指導協調各縣(市、區)供銷合作部門按照《石家莊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要求開展整治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和產業化示範。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的無照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行業中非法用地或占用耕地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行業中造成污染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行業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查處再生資源行業中違反治安管理、從事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企業和回收非生產性廢舊金屬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未向當地公安部門備案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再生資源回收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市政府副市長高玉柱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二級調研員張建國、市供銷社理事會主任張佐英為副組長,市供銷社、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供銷社,由市再生資源回收服務中心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也要參照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統一組織協調本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專項整治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內專項整治工作負總責,具體組織實施。要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同時與鄉鎮(街道辦事處)簽訂責任書。
(三)嚴格依法辦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法治意識,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確保做到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證據確鑿、程式合法、手續完備,避免因法律法規適用不當或工作方法不當造成工作失誤。
(四)強化輿論監督。要廣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及時跟蹤報導整治成果,宣傳正面典型,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社會輿論監督氛圍。
(五)建立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在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要不斷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長效監管機制,努力推動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法制化、規範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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