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同年,武宗和權臣
兵部尚書王瓊將石天柱貶謫為雲南
臨安府推官。明嘉靖元年(1522年),
明世宗朱厚驄當
皇帝後,石天柱被詔復戶部
給事中職務,不久被提升為掌管國家最高司法權力的
大理寺丞,於任上病故,著有《秀峰集》傳世。
明史記載
石天柱,字季瞻,岳池人。正德三年進士。當除
給事中,吏科
李憲請如御史例,試職一年,授戶科試給事中。乾清宮災,上言:“今日外列皇店,內張酒館。寵信番僧,從其鬼教。招集邊卒,襲其衣裝。甚者結為昆弟,無復尊卑。數離深宮,馳驅郊外。章疏置之高閣,視朝月止再三。視老成為贅疣,待義子以心腹。時享不親,慈闈罕至。不思前星未耀,儲位久虛。既不常御宮中,又弗預選
宗室。何以消禍本,計久長哉!”屢遷工科
都給事中。
十一年,
都督馬昂進其女弟,已有娠,帝嬖之。天柱率同官合詞抗論,未報。又上疏曰:“臣等請出孕婦,未蒙進止。竊疑陛下之意將遂立為己子歟?秦以呂易羸而羸亡,晉以牛易馬而馬滅。彼二君者,特出不知,致墮奸計。謂陛下亦為之耶?天位至尊,神明之胄,尚不易負荷,而況麼么之子。借使以陛下威力成於一時,異日諸王
宗室肯坐視祖宗基業與他人乎?內外大臣肯俯首立於其朝乎?望急遣出,以清宮禁,消天下疑。”卒不報。
泰山有碧霞元君祠,中官黎鑒請收香錢為修繕費。天柱言祀典惟有東嶽神,無所謂碧霞元君者。淫祀非禮,不可許。十二年四月詔毀西安門外鳴玉、積慶二坊民居,有所營建,天柱等疏請停止。帝皆不省。
是年,帝始巡遊塞外,營
鎮國府於
宣府,天柱率同官力諫。孝貞純皇后將葬,帝假啟土為名,欲復巡幸。天柱念帝盤游無度,廷臣雖諫,帝意不回,思所以感動之者,乃刺血草疏。略曰:
臣竊自念,生臣之身者,臣之親也。成臣之身者,累朝之恩也。感成身之恩欲報之於陛下者,臣之心也。因刺臣血,以寫臣心,明臣愚忠,冀陛下憐察。數年以來,星變地震,大水奇荒,災異不可勝數,而陛下不悟,禍延太皇太后。天之意,欲陛下居衰絰中,悔過自新,以保大業也。尚或不悟,天意或幾乎息矣。喪禮大事,人子所當自盡。陛下於
太皇太后未能盡孝,則群臣於陛下必不能盡忠。不忠,將無所不至,猝有變故,人心瓦解矣。夫大位者,奸之窺也。昔太康田於洛、汭,煬帝行幸江都,皆以致敗,可不鑒哉!方今朝廷空,城市空,倉廩空,邊鄙空,天下皆知危亡之禍,獨陛下不知耳。治亂安危,在此行止。此臣所痛心為陛下惜,復昧死為陛下言也。凡數千言。當天柱刺血時,恐為家人所阻,避居密室,雖妻子不知。既上,即易服待罪。聞者皆感愴,而帝不悟也。
逾月,
兵部尚書王瓊欲因哈密事殺都御史彭澤。廷臣集議,瓊盛氣以待,眾不敢發言。天柱與同官王爌力明澤無罪,乃得罷為民。瓊怒,取
中旨出兩人於外,天柱得臨安推官。世宗即位,召復舊職。遷
大理丞,未幾卒。久之,子請恤,特予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