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執行國家、自治區、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惠農區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攜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惠農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完成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
(四)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開展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精神疾病等防治,組織和指導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開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指導基層衛生、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
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職業衛生健康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貫徹國家、自治區、市愛國衛生政策。做好牽頭《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做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組織實施,落實衛生健康
專業技術人員準入和資格標準,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落實國家、自治區、市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惠農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提出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的政策建議。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政策。
(十)負責落實自治區、市幹部和人才健康的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衛生健康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組織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十二)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健康扶貧等工作。
(十三)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惠農,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
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落實國家、自治區、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
石嘴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惠農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和監測方案,並開展監測工作。衛生健康局負責突發食品中毒的應急回響及病員救治,組織開展對食品中毒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工作,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衛生健康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崗位。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產、財務等事務性管理工作。協調編制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工作。
(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醫)管理崗位。負責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藥物制度和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惠農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鼓勵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療、保健等機構的政策建議。負責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臨床用藥等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承擔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三)公共衛生管理崗位。負責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技術力量,對突發的疫情、病情實行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落實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生育技術服務和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計畫生育規劃,督導計畫生育各項工作指標的完成。負責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落實農村部分家庭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少生快富特殊困難家庭扶助等制度。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辦公室、計畫生育協會具體工作。
(四)醫政管理崗位。負責醫療機構管理工作,制定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執業資格、服務規範等措施,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組織落實衛生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執法監督,負責醫療執業審批工作。負責藥品“三統一”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醫療事故(事件)的防範工作,對醫療糾紛、事故案件進行調查鑑定和處理。擬訂醫學科研、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醫學衛生事業教育、醫學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做好牽頭《
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承擔紅十字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健康綜合(老齡健康)管理崗位。負責組織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指導基層開展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做好健康扶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愛國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組織全民參加
愛國衛生運動,指導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和健康單位創建活動,指導全區開展病媒生物防制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完成愛衛會交辦的其他愛國衛生工作,承擔區愛衛會辦公室、承擔區老齡委的具體工作。
人員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