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時接觸容許濃度

指一個工作日內,任何一次接觸職業性化學物不得超過的15分鐘時間加權平均的容許接觸水平。是與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相配套的接觸限值,只用於短時間接觸較高濃度可致刺激、窒息、中樞神經抑制等急性作用,及其慢性不可逆性組織損傷的化學物質,以防止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過度偏倚可能造成的健康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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