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形式

知識形式是英國課程理論家赫斯特關於知識的分類。他回答“什麼知識最有價值”這一經典課程問題而提出 7 種理解世界的知識形式:數學、自然科學、關於人的知識、文學與美術、道德、哲學、宗教。

其中每一種形式都符合 4 個標準:(1)某些概念是某種形式所特有的(例如,重力、加速度是物理科學形式所獨有的概念);(2)每一種形式都有把各種概念聯繫起來的獨特的邏輯結構;(3)形式憑藉其術語和邏輯,具有可以檢驗的陳述或結論;(4)形式具有探索經驗和檢驗其陳述的方法(例如,在自然科學中,知識——概括、法則和理論——是通過由觀察得來的數據證明的)。這些基本闡述初見於赫斯特的代表作《知識與課程》,並構成學術性課程的理論基礎之一。批評者認為,知識形式有重疊之處,而過分關心形式,可能會導致對具體知識內容的忽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