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縣文體局

睢寧縣文體局是縣政府主管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等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睢寧縣文體局
  • 職能部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
  • 機構職責:管理文化藝術事業
  • 部門設定:秘書科、宣傳文藝科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領導分工,

機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體育(以下簡稱“文化領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2)擬訂文化領域事業、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監管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進行業體制機制改革。
(3)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4)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推進社會文化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室)、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6)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確定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擬訂並實施體育培養規劃,加強各類體育人才的培養;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組織銷售工作。
(7)擬訂文化領域市場發展規劃,依法對文化領域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文化領域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文化領域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8)負責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監管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內容。
(9)指導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10)負責管理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審核出版、發行、印刷機構,監管各類出版物並對非法出版活動進行查處;負責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
(11)負責管理文物工作;貫徹落實文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監管考古和博物館事業。
(12)負責組織開展文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一)秘書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訪、檔案、接待、後勤、安全、保密、信息化、政務公開、大眾信用管理等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管理本部門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宣傳文藝科
組織、協調本系統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廣播電視機構落實重大宣傳任務;監管廣播電視機構節目播出;監管廣播影視節目的評獎活動;指導、協調專業藝術單位的文藝創作生產、藝術教育和藝術研究等工作,扶持重點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文藝活動。
(三)社會文化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指導、協調民眾性的文藝創作生產;指導社會文化發展;指導文化館(站)、圖書館(室)和基層文化建設;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和傳承;承擔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文化領域產業發展規劃;承擔文化產業園、基地和項目的評選、認定、申報工作;承擔文化產業科研課題的申報及科研項目的推廣工作;組織、協調文化產業的招商、論壇及會展工作;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
(四)文化市場管理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承擔文化市場的監管工作;組織、協調文化市場的監管、綜合執法和重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管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五)傳媒機構管理和科技科
承擔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業務、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服務業務及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工作;承擔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監管工作;承擔境內外衛星電視廣播接收設施監管工作;承擔電影發行、放映、管理工作。指導廣播影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建設;承擔重大廣播電視設施建設論證、驗收的組織工作;監管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傳輸覆蓋網和播出機構台標、頻道標識、呼號;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管理和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影視系統的技術維護工作。
(六)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科
承擔全縣圖書、報刊、期刊等新聞出版經營單位以及印刷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電子出版物和計算機軟體的出版、複製、發行管理;承擔連續性內部資料出版物、一次性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的監管工作;承擔音像製品經營及放映管理;承擔本地區開辦的書報刊審讀和質量檢查評比工作;承擔非法出版物的鑑定工作;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指導和監管駐睢記者站;承擔國家著作權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和服務工作;依法承辦著作權監管工作;依法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調解著作權糾紛、組織著作權契約糾紛的仲裁工作;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
(七)體育科
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組織開展綜合性民眾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參與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承辦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的布局、設定和業務管理,組織、指導、協調體育業餘訓練;承辦體育教練員考核、培訓、推薦報批工作;承辦反興奮劑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推進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並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八)文物科
依法承辦審核、申報文物保護單位及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文物單位科學技術研究及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監管博物館、紀念館業務工作;組織指導考古勘探、發掘項目的實施;指導民間收藏文物的搶救、回收等管理工作;負責對館藏文物保護、考古發掘等年度項目專項經費補助的安排提出建議。

領導分工

魏曉峰:局長,主持文廣新體局行政工作,負責業務、財務、體育社團等方面的工作。
嬴 盈:黨委書記,負責文廣新體局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梁化東:黨委副書記,協管黨務工作,分管信訪、計畫生育、工會、人事工作。兼管秘書科。代管行政監察、政策法規,機關作風、行風政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
夏 威:副局長,負責專業藝術工作;分管宣傳文藝科;劇團。聯繫劇團演藝公司。
劉 軍:副局長,負責綜合執法,安全生產工作;分管體彩中心、文化市場稽查隊。聯繫縣網咖協會。
王 峰:副局長,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綜合統計、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工作;分管秘書科。
吳新明:副局長,負責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國民體質監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工作;分管體育科;體育場。聯繫各鎮文體站。
趙桂明:副局長,負責社會文化、民眾文化、非物質文化、文化體制改革,公共文化場館(設施)建設、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管理,農家書屋建設,掃黃打非、綜治工作;分管社會文化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文化市場管理科(行政許可服務科)、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聯繫各鎮文體站。
邱 健:副主任科員,負責各類視聽媒體(線上服務)、衛星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工作;分管傳媒機構管理和科技科;電影公司、安播中心,體總辦公室。聯繫縣廣播電視台、各鎮廣電站。協管文化市場稽查隊。
仝 平:副科級幹部,負責文化產業工作;協管專業藝術工作;牽頭招商。
張德勝:局長助理,負責文物保護管理、民間文物收藏、展覽工作;分管文物科。協管社會文化、公共文化場館(設施)建設、 新聞出版與著作權管理,農家書屋建設工作;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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