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開心網案

2009年5月,開發運營開心網的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千橡開心網的運營公司——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理由是後者冒充開心網的名稱,並索賠1000萬元。這一案件被業內稱為“真假開心網”官司,曾在業內引發廣泛關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真假開心網案
  • 外文名:zhen jia kai xin wang an
庭審情況,最終宣判,宣判結果,事件回顧,帶來啟示,

庭審情況

2009年10月該案首次庭審,千橡提出了管轄權異議,隨後經過八個月的管轄權審議後,北京市二中院於2010年6月30日二次,並進入庭後調解階段。開心網的調解方案是,千橡停止使用開心網名稱及域名,並將域名轉讓給開心網,1000萬元的索賠部分可以商量,千橡公司則尚未回應。為此,北京二中院將於2010年10月26日第三次開庭,並將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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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宣判

據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顯示,該法院將於2010年10月26日10時公開宣判“真假開心網不正當競爭案”。

宣判結果

2010年10月26日訊息,“真假開心網不正當競爭案”今日一審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千橡互聯賠償開心網經濟損失人民幣40萬元。千橡不服,當庭提起抗訴。開心網方面則未當庭決定是否要抗訴。
在判決中,法庭禁止千橡使用“開心網”或近似名稱,但對開心網要求千橡停用kaixin.com域名的請求未予支持。千橡仍可使用kaixin.com域名。此前,千橡宣布已將旗下“開心網”合併到人人網。
今天早上10:40,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公開宣判如下:
一、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網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不得在提供社會性網路服務中使用與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知名服務的特有名稱“開心網”相同或近似的名稱;
二、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橡網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四十萬元;
三、駁回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五條第(二)項、第二十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認為,開心人公司主張千橡互聯公司和千橡網景公司在其運營的“開心網”(kaixin.com)中,使用“開心網”作為網站名稱,系在同業競爭中,使用開心人公司提供的知名社會性網路服務的特有名稱的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關於賠償損失的問題,法院對開心人公司提供的損失計算方式不予採信,而基於院方判斷酌定侵權賠償數額。
法院認為千橡互聯公司與千橡網景公司應共同賠償其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但並未直接對開心人公司的商譽造成損害。故駁回要求公開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的主張。
庭上,原告開心人公司主張判令千橡互聯公司、千橡網景公司停止使用“開心網”及與“開心網”近似的名稱作為網站名稱,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萬元,並在新浪網、《京華時報》、《北京晚報》、《光明日報》上公開賠禮道歉。千橡互聯公司、千橡網景公司則請求駁回原告的所有訴訟請求。
2009年5月,開發運營開心網(kaixin001.com)的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千橡開心網的運營公司——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理由是後者冒充開心網的名稱,並索賠1000萬元。這一案件被業內稱為“真假開心網”官司,曾在業內引發廣泛關注。
2009年10月該案首次庭審,千橡提出了管轄權異議,隨後經過八個月的管轄權審議後,北京市二中院於今年6月30日二次,並進入庭後調解階段。開心網的調解方案是,千橡停止使用開心網名稱及域名,並將域名轉讓給開心網,1000萬元的索賠部分可以商量,千橡公司則尚未回應。
為此,北京二中院今日第三次開庭並對此案宣判。北京二中院官網今天10時公開直播了整個宣判過程。

事件回顧

2008年,從新浪離職的工程師程炳浩創辦的開心網(kaixin001.com),成為國內SNS行業的新星。千橡互動於當年10月正式上線SNS網站開心網(kaixin.com),並由此遭到了一場持久的侵權訴訟。
2009年5月,開心網(kaixin001.com)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指責千橡旗下的北京千橡互聯不正當競爭。2009年10月本案第一次開庭,千橡互聯提出,“開心網”的網站名稱和域名已經轉讓給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網景名下,開心網“告錯人了”。
2010年6月30日,“真假開心網”一案在經過兩次延期後在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雙方都表示可以在法庭協調下調解,被告方千橡網景要求鑑定的請求被法庭駁回。此案當庭未宣判。
2010年10月26日上午訊息,歷時一年半的"真假開心網"官司今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千橡被判不得再使用"開心網"名稱,但仍可沿用 kaixin.com域名,千橡還同時被判向開心網(kaixin001.com)賠償40萬元。開心網此前提出的1000萬元索賠請求及公開道歉未獲法院支持。

帶來啟示

10月26日訊息,持續一年半的“真假開心案”於26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千橡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被判40萬元並不得再使用“開心網”名稱。資深網際網路專家謝文在對話鳳凰網科技時表示,此案給網際網路行業最大的啟示就是要提升核心競爭力,創新才是王道。除了再次印證“網際網路的繁榮昌盛不能靠投機取巧”這一道理,謝文認為“真假開心案”更讓人看到中國網際網路的悲哀。因為其實無論是開心還是千橡,自身都有抄襲的影子:千橡抄襲開心、開心抄襲國外,“開心網這次是五十步笑百步”。
究竟應該如何改變中國網際網路這種抄襲模仿的怪象?謝文認為只有“創新”,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開心網之所以會因為被山寨而損失大量流量,根本原因是沒有屬於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謝文以谷歌為例,認為即使市面上出現一個與之名稱類似的產品,相信谷歌也不會因此有多大損失,因為它的核心競爭力才是區別於其它產品並且被用戶選擇的根本原因。謝文並不認為沒有假開心,真開心的業績就會有多么實質性的差別。
網際網路的模仿風氣已經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謝文認為網際網路企業要從“真假開心案”中學會的還有自身對產權的重視。“如果開心網當初足夠重視,買下相關域名,就可以適當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謝文表示國外新公司註冊都會考慮到這一點並提前做防備。
對於判決結果,謝文認為只是象徵性的判定,開心網從中的損失遠不止40萬,他表示如果是在國外或許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在謝文看來,該案件拖了一年半,到現在也是一個了結的時候,千橡集團畢竟理虧,“將要抗訴”的說法應該也不會有太多實質行動。謝文還是呼籲兩家都把精力放到如何提升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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