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第492號令,下稱《條例》)和《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川府發〔2008〕33號,下稱《辦法》)的要求,現將眉山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情況向社會各界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主要工作,(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保障有力,(二)建立健全制度,嚴格監督考核,(三)強化培訓學習,廣泛宣傳發動,(四)建好公開平台,創新公開渠道,(五)加大財政投入,保障基礎建設,二、存在問題,三、改進措施,

一、主要工作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市共開通政府信息公開子網站258個,各類公開主體累計共發布信息226678條。2009年度,新增子網站96個;新增信息125278條,其中,概況信息4500條,計畫總結15373條,法規公文28572條,工作動態65946條,人事信息1677條,財政信息6954條,其他信息2266條;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82件,並全部辦結;採取了在眉山日報、眉山電視台、公告欄、檔案館、圖書館、城市閱報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編制便民服務手冊或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渠道公開政府信息,試行了區縣政府和部門一把手每半年通過媒體向公眾報告工作制度,實行了民眾列席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其他重大會議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保障有力

市政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常務會專題研究解決《條例》貫徹落實中的機構、考核、經費、網站建設和管理等問題,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宋朝華同志任組長,市政府秘書長付慶一同志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市信息化工作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推進全市的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也都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成立或指定相應機構,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

(二)建立健全制度,嚴格監督考核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社會監督評議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眉山市上網信息管理規定等相關制度,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與公文發文流轉同步審查處理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及時全面公開。2009年5月和8月,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區縣和市政府各部門貫徹《條例》的情況進行抽查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市政府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納入了對各區縣和市政府各部門的目標考核。

(三)強化培訓學習,廣泛宣傳發動

一是及時安排人員參加省政府辦公廳舉辦的《條例》知識培訓和研究會。二是市信息化工作管理辦公室組織人員分別赴成都、宜賓、資陽、樂山等市學習交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2009年5月,全市集中開展了為期7天的《條例》宣傳周活動,全市共發放宣傳資料186000餘冊,懸掛宣傳標語3529條,出動巡迴宣傳車38台次,現場解答民眾諮詢12萬餘人次,傳送宣傳簡訊50萬餘條;眉山日報、眉山電視台、市政府網站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專欄;開展《條例》知識學習有獎競賽,充分調動幹部和民眾學習《條例》的熱情和動力。

(四)建好公開平台,創新公開渠道

一是市政府分別在《關於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意見》(眉府發〔2009〕1號)和《關於加強全市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的意見》(眉府發〔2009〕14號)中明確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政府網站建設和電子政務外網建設提出了建設目標和任務。
二是試行了區縣政府和市政府部門一把手每半年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報告工作制度。2009年7月, 3個區縣、市級10個部門在眉山日報、眉山電視台、眉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向公眾報告了上半年工作。實行了民眾列席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其他重大會議制度,2009年8月14日,市政府第五次全體成員會邀請了部分民眾代表參加,反響非常好。2009年2月27日,全市民生工程工作會議以電視直播方式召開,增強了民生工程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各區縣和市政府各部門積極探索和創新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除在市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和本部門網站公開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外,還在眉山日報、眉山電視台、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檔案館、圖書館等多種渠道公開本部門信息。彭山縣利用移動12580平台和電信7654321平台,採用語音和簡訊兩種互補方式對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流程進行公開;市城管執法局在城區開設25個城市閱報欄用於張貼報刊、政府公文、公告等。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的渠道。除在政府入口網站上設立依申請公開的軟體填報平台外,還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設立各部門依申請公開接待視窗。

(五)加大財政投入,保障基礎建設

市政府明確要求各級財政要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如開發信息公開填報軟體,購置在公共場所、檔案館、圖書館、旅遊景區等方便民眾查閱政府信息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等大型硬體設備。

二、存在問題

一是公開方式單一。部分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方式單一,有些部門僅僅採取一種公開方式。
二是公開信息延後。《條例》規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無法律法規特殊規定應當及時公開,但少數部門還存在延遲公開、信息更新不及時等現象。

三、改進措施

(一)進一步增強公開意識。全面貫徹落實《條例》,是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重要舉措,是實現政治文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我們將重點引導各級領導和幹部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增強公開意識,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二)進一步創新公開渠道。抓緊建設和完善各區縣和市政府各部門的網站,充分發揮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積極拓展便民的公開渠道。
(三)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在全市範圍內採用多種形式繼續廣泛宣傳《條例》,讓幹部民眾正確理解,強化民眾監督。同時,選好配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幹部隊伍。
(四)進一步強化目標考核。嚴格執行《條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完善責任追究制、目標考核制、監督檢查制、定期通報制。
(五)進一步保障財政投入。各級財政要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預算,及時解決工作中添置設備所必需的資金,積極探索政府信息公開多種形式的平台建設。逐步推進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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