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行政單位

省級行政單位

省級行政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目前包括:23個、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1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國現共有35個省級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級行政單位
  • 外文名:省級行政單位
  • 設立中央人民政府
  • 個數:3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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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是中國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轄。始於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歷史。

自治區

自治區,是中國少數民族聚居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而建立的相當於的行政區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轄。
中國現設有5個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

直轄市

直轄市,即中央直轄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是人口比較集中,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別重要地位的大城市
中國現設有4箇中央直轄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

特別行政區

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憲法第三十一條專門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樣,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轄。
中國共設立2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

生產建設兵團

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命令駐疆人民解放軍大部集體轉業脫離國防部隊序列,組建生產建設兵團,其使命是勞武結合,屯墾戍邊。實行“軍、政、企合一”的特殊社會組織。享有省級行政許可權,受中央人民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管轄。兵團的土地面積7.43萬平方千米,占全國農墾總面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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