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行銷服務規範

《直播行銷服務規範》是2020年07月2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直播行銷服務規範
  • 標準編號:T/CGCC 4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7月17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麗君、王文學、劉勇、李祥波、王波、孫之升、譚新政、王吉生、韓良晨、王剛、李有剛、陳彥輝、陳炫燁、陳麗平、饒欣、李鳴濤、洪濤、蘭勇、劉建華、李方午、武高漢、張鐸、袁方、陳進、沈浩、王新安、蔚英輝、王祥明、石瑋、李軒、李偉、傅曉兵、班瑋、張立敏、韓亞君、張晨、沈洋、梁波、吳曉雲。

起草單位

中國商業聯合會、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廣州加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正和天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美腕(上海)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圖治管理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天創時尚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合興傳媒有限公司、東莞海通社傳媒有限公司、天津現代藝術文化交流服務中心、北京德恆(廈門)律師事務所、湖南盤古創世傳媒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數字鄉村電商學院、北京巨量引擎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廣東南方網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五洲天宇認證中心、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中國農業展覽協會農產品電商工作委員會、中國電子商會智慧三農專業委員會、中國傳媒大學協同創新中心、深圳本新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北京維遠律師事務所、愛萊克(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直播行銷的術語和定義、直播行銷分類、直播行銷基本規範、直播行銷服務過程控制要求、規範性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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