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

2023年4月24日,消費者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等機構發布《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
  • 發布單位:消費者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消費者保護法研究中心、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
內容解讀
報告提出,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主要反映了產品質量(如假冒偽劣、以次充好、“三無”產品等)、虛假宣傳(如誇大商品功效、製造虛假流量等)、不文明帶貨(如演繹劇本、低俗行銷等)、價格誤導(如虛標價格、優惠誇張等)、發貨(如發貨慢、不發貨等)、退換貨(如不予退換貨等)、銷售違禁商品(如銷售野生動物、無資質銷售處方藥等)以及誘導場外交易(如直接或間接引導消費者轉入原直播電商平台以外的社交平台或個人進行交易)等7方面問題。
其中,涉及產品質量問題的占45.75%,虛假宣傳的占37.82%,不文明帶貨的占5.19%,價格誤導的占5.08%,發貨的占4.46%,退換貨的占1.45%,銷售違禁商品的占0.14%,誘導場外交易的占0.11%。
報告分析指出,有的主播在直播間以低於品牌市場價的價格售賣假冒偽劣產品;有的主播為壓低利潤,大肆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商品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有的主播在直播間展示正品,發貨銷售的卻是殘次品;還有的主播在直播過程中故意誇大產品功效,或者鼓吹“全網最低價”,欺騙和誘導消費者下單;有的主播通過低俗方式吸引流量,有的主播通過劇本式行銷,賣慘、套路、炒作,故意營造砍價現場,欺騙和誘導消費者下單。此外,部分商家不按規定公示商家名稱、地址、電話和營業執照等信息,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報告建議對直播間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於冬粉量大、影響力大的主播,因其社會關切度高、出現違法行為的危害後果大,建議重點監管;對於供貨不穩定、品質風險較大、被投訴多的直播間,可針對不同違法傾向、違法階段和違法程度,建立完善針對市場違法苗頭性問題的提醒告誡制度,進行階梯式監管。其次,對風險行銷行為採取限制流量、彈窗提示、違規警示、暫停直播等措施,對直播間內連結、二維碼進行信息安全適時管理。對違規直播間及主播予以警告、封停、聯合懲戒、列入黑名單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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