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明(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原二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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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明,曾任龍海市糧食局局長,漳州市市發改局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

2022年1月,盧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明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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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盧明,曾任龍海市糧食局局長,漳州市市發改局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12月,原龍海市糧食局局長盧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漳州市龍海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3年至2020年,盧明在擔任龍海市糧食局局長,市發改局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菸酒等禮品和購物券。2014年12月,經盧明審批同意,龍海市糧食局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資金違規發放幹部職工補貼。此外,盧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盧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26日,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漳州市龍海區發展和改革局原二級主任科員盧明違規收受禮品、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和福利問題。2013年至2020年間,盧明擔任原龍海市糧食局局長、發改局主任科員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茶葉、購物券等禮品,其中多次發生在春節期間。2014年12月,經盧明審批同意,原龍海市糧食局通過虛開發票方式套取資金,用於違規發放補貼。盧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盧明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刑罰。
2023年9月19日訊息: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福建省漳州市原龍海市糧食局局長盧明受賄案。盧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糧食購銷及儲備、軍糧供應、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人民幣523萬餘元。盧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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