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是盤錦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為正處級,歸口中共盤錦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領導。

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遼寧省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
  • 辦公地址:盤錦市興隆台區市府大街45號
  • 機構屬性: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 現任局長:王慶國
機構職責,現任領導,

機構職責

(一)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
(二)起草民族宗教規範性檔案,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團結進步。
(三)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承辦市政府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組織指導本地區民族大型活動;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依法做好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並協助做好相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管理;組織協調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參與協調推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扶貧攻堅、科技發展、科普工作、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
(六)參與推進少數民族文化、衛生、體育、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工作,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少數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組織研究宗教理論和我市宗教工作現狀,負責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八)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十)指導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十一)提出協調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指導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領域意識形態、應急維穩等工作。
(十二)協調有關部門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三)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薦工作,組織做好相關培訓工作,承擔市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加強民族宗教領域應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著力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民族宗教領域和諧穩定。強化民族宗教領域政策法規宣傳工作,加強相關培訓工作,加強民間信仰事務管理。加強推動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少數民族地區扶貧攻堅工作。

現任領導

王慶國:盤錦市民族和宗教事務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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