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龍區民族宗教局

名稱:昆明市盤龍區民族宗教局 根據區委、區人民政府《昆明市盤龍區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設定中共昆明市盤龍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昆明市盤龍區民族宗教局(與區委統戰部部合署辦公)。昆明市盤龍區民族宗教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民族宗教事務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龍區民族宗教局
  • 外文名:Panlong District National Bureau of Religious Affairs
  • 地點:盤龍區
  • 職責: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等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辨埋烏。
2、宣傳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知識、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檢查《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在全區的貫徹執行。
3、全力維護少數民滲譽屑族的合法權益,積極幫助少數民族民眾解決生產生想組去活中的困難和問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促進少數民族自然村經濟社會發展。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活動場所的合嚷幾市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4、配合有關方面,貫徹落實少數民族幹部政策,做好基層少數民族幹部培訓工作和向各級推薦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5、協調民族關係,促進民族團結,鞏固和發展平等腿白臘漏、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6、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維護法律慨盛尊嚴、維護人民利益、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我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服務,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7、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況和動態,引導少數民族和信教民眾遵守黨和政府的法律、法規,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宗教活動,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進行非法和雄照踏充違法活動。
8、按照“團結、教育、疏導、化解”的方針,做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矛盾隱患排查、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協調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問題。
9、做好民族成份的更改,清真食品的審核和清真標牌的發放,伊斯蘭教信教民眾的朝覲報名和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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