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與訴訟》是2018年9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丹尼爾·P.凱斯勒(Daniel P.Kessler)。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管與訴訟
- 作者:(美)丹尼爾·P.凱斯勒(Daniel P.Kessler)
- 譯者:武立
- ISBN:978-7-122-32044-5
- 頁數:296頁
- 出版社:化學工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9月
- 開本:16K 787×1092 1/16
- 叢書名:經濟與法譯叢
《監管與訴訟》是2018年9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丹尼爾·P.凱斯勒(Daniel P.Kessler)。
《監管與訴訟》是2018年9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丹尼爾·P.凱斯勒(Daniel P.Kessler)。內容簡介社會公共活動的管理既可以通過政府監管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當事方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
《經濟與法譯叢--監管與訴訟》是2018年9月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 丹尼爾·P.凱斯勒(Daniel P.Kessler)。內容簡介 社會公共活動的管理既可以通過政府監管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過當事方法律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本書通過對監管與訴訟兩種方式在不同社會公共領域的實施案例剖析,進而揭示兩種治理方式...
一、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的指導思想 二、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的工作原則 第三節 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監督職能和任務 一、刑事立案監督 二、刑事偵查監督 三、刑事審判監督 四、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 第四節 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加強和完善檢察機關對刑事訴訟的法律監督 一、改革偵查程式,健全強制措施,提高檢察機關...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13起檢察機關民事訴訟監督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5年02月02日發布,自2015年02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目錄 一、裁判結果監督類 1.唐某與程某房屋買賣糾紛抗訴案 2.許某與某醫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抗訴案 3.張某與徐某、肖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抗訴案 4.夏某某等...
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重點防止超期羈押、體罰和虐待被監管人員等侵犯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依法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問題。加強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重點加強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侵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法律糾紛案件是指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單位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境內外訴訟、仲裁等(以下簡稱案件)。第四條 監管企業應當嚴格落實案件管理主體責任,持續加強案件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積極主動維權,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損失。建立健全以案促管機制,及時發現案件反映的管理問題,堵塞管理...
訴訟監督是指在訴訟過程中,訴訟監督主體依法對偵查、羈押、檢察、審判、執行和監管方行使偵查、羈押、檢察、審判、執行和監管權或適用訴訟法律之行為(或活動)合法性的監督。訟監督由主體、條件、對象、客體、行為(或監督權)、範圍、內容、方式、程式和懲戒責任“十要素”構成,檢察訴訟監督是最給力的訴訟監督。
一、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堅持黨對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領導,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把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作為人民檢察院的根本任務,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做到依法監督、規範監督、敢於監督、善於監督,全面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保障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
(三)加強對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突出對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涉農維權、弱勢群體保護、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的案件、侵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案件、違反法定程式和裁判不公等案件的監督。(四)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法律監督。重點監...
超期羈押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執法、司法過程中的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大力加強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暢通申訴渠道,依法受理和認真審查當事人申訴,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止和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體罰虐待被監管人以及違法減刑、假釋和違法採取暫予監外執行措...
一、全市檢察機關應當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堅持把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作為檢察工作的根本任務,自覺地把訴訟監督工作置於黨的領導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之下,遵循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原則,增強法律監督意識和工作主動性,全面加強對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
第十三章 刑事訴訟法律監督 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刑事立案監督 第三節 偵查活動監督 第四節 審判活動監督 第五節 羈押必要性審查 第六節 刑事判決、裁定監督 第七節 死刑覆核監督 第八節 羈押期限和辦案期限監督 第十四章 刑罰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 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交付執行監督 第三節 減刑、...
二、人民檢察院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負有對立案、偵查、審判、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的重要職責和職權。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不斷完善訴訟監督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與證券交易所監管職能相關的訴訟案件管轄與受理問題的規定公告 編輯 語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與證券交易所監管職能相關的訴訟案件管轄與受理問題的規定》已於2004年11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3次會議通過,現予...
近年來,隨著依法治監方略的深入實施和不斷強化,監獄打擊獄內犯罪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仍有一些嚴重破壞監管秩序的罪犯因為“不想訴”“不能訴”“不會訴”“訴不了”而置身法外,沒有受到應有的刑罰,監管秩序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究其原因有以下四個方面:1、訴訟意識有待於提高 有的民警習慣了傳統的管理方法...
張軍檢察長在去年向兩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及最高檢的一系列檔案中,明確將安全生產作為公益訴訟新領域案件的重點範圍。當前,安全監管職能交叉、邊界不清,監管缺位、不到位以及執法不嚴格等問題仍較為突出;不同層級之間職責不清,同一區域上下級“多頭執法”“重複執法”的現象仍然存在。檢察機關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公益訴訟...
通過歷史研究的方法,對歷史上的羈押場所,進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和歸納,試圖找出審前羈押場所的監管規律,為看守所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可借鑑的經驗。通過比較研究的方法,考察了域外國家和地區審前羈押機構的設定和特點,為我國看守所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參考。通過價值分析和調查研究的方法,探究看守所在刑事訴訟中...
食品藥品監管複議訴訟典型案例評析(第1輯)《食品藥品監管複議訴訟典型案例評析(第1輯)》是一本圖書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419條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看守所收押、監管、釋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動,依法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應當通知看守所糾正。”民事訴訟 民事檢察監督是法律監督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人民檢察院針對人民法院所進行的民事訴訟活動實施監督,發現違法予以糾正的行為。民事檢察監督的主體是人民檢察...
為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看守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條例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2號 1990年3月17日中華人民...
司法監督包括: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審判機關的監督兩類。檢察院對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公務人員實行監督的範圍是:法紀檢查;經濟檢查;偵查監督。審判機關監督的方式和種類有:通過憲法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行政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國家賠償訴訟進行的監督;通過刑事訴訟進行的監督。內部監督 (一)行政監察:國家行政監察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第三條 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第四條 監獄對罪犯應當依法監管,根據改造罪犯的需要,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對罪犯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術教育。...
加強與監管場所信息聯網建設,強化對超期羈押、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監督。9.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以全面實施民法典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暢通司法救濟渠道,加強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程式違法、裁判顯失公平等突出問題的監督,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健全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民事訴訟監督機...
1.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實行監督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律監督職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強化訴訟監督、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加強新形勢下監所檢察工作,對於促進監管場所依法、嚴格、文明、科學管理,保護被監管人合法權益,保障刑罰正確執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加強與監管場所信息聯網建設,強化對超期羈押、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監督。9.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以全面實施民法典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民事檢察工作,暢通司法救濟渠道,加強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程式違法、裁判顯失公平等突出問題的監督,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健全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民事訴訟監督機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管部門,總局機關各司局:為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於加強行政應訴工作制度建設的部署,切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開展行政應訴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要求,規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