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研究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研究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研究》,是202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林藝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研究》
  • 作者:林藝芳
  • 出版時間:2023年6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68287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反腐敗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需要監察法的有效落實,監察機關職權的順暢運行,亦需要其他法律與其合理銜接,以及其他部門的良好配合。該書以監察法及相關規定為線索,著重討論了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的基本內涵及具體方案,包括監察互涉案件的管轄協調問題、監察調查與刑事偵查的銜接配合問題、監察案件審查起訴的程式流轉問題、監察訴訟類似程式的整合對接問題以及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轉化適用問題,以揭示法法銜接的現狀難題,探索法法銜接的未來建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概述
 第一節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的歷史背景
  一、我國反腐敗模式的法治化歷程
  二、反腐敗法律銜接機制的歷史變遷
 第二節 《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的概念界定
  一、《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的內涵探究
  二、《監察法》與《刑事訴訟法》銜接機制的外延劃定
第二章 監察互涉案件的管轄協調
 第一節 監察公安主體互涉案件的管轄協調
  一、監察公安主體互涉案件現狀解析
  二、職權原則統攝下的分案管轄模式
  三、分案管轄基礎上的監察主導機制
  四、結論
 第二節 監察檢察主體互涉案件的管轄協調
  一、“併案管轄”抑或“分案管轄”:職權原則的必要適用
  二、“主體互涉”疊加“事實互涉”:併案管轄的基本情形
  三、“監察主導”對比“主罪主導”:監察機關與人民檢察院的角色分工
 第三節 監察事實互涉案件的管轄協調
  一、監察事實互涉案件的類型及特點
  二、監察事實互涉案件應併案處理抑或分案處理
  三、監察事實互涉案件應監察主導抑或主罪主導
第三章 監察調查與刑事偵查的銜接配合
 第一節 監察調查與刑事偵查的關係
  一、監察調查與刑事偵查的相似性
  二、監察調查與刑事偵查的異質性
 第二節 公安機關對監察調查的配合協助
  一、公安機關對口管理機制的建設
  二、公安機關對具體調查措施的協助
第四章 監察案件審查起訴的程式流轉
 第一節 監察案件立案轉化機制
  一、監察案件立案轉化的試點模式與現行規定
  二、監察案件立案轉化的理論爭議
  三、刑事立案的基本功能
  四、監察案件立案轉化的必要性
  五、監察案件立案轉化的應然路徑
 第二節 監察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的銜接轉化
  一、監察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的內涵界定
  二、監察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銜接轉化的試點模式
  三、監察留置措施與刑事強制措施銜接轉化的現行規定與完善路徑
 第三節 監察案件的退回補充調查與自行補充偵查機制
  一、退回補充調查與自行補充偵查的規範體系
  二、退回補充調查與自行補充偵查的比較
  三、退回補充調查的程式屬性爭議
  四、退回補充調查的程式機制爭議
 第四節 監察案件的審查起訴機制
  一、監察案件的審查內容
  二、監察案件的審查程式
  三、監察案件起訴決定的作出
  四、監察案件不起訴決定的作出
第五章 監察與刑事訴訟類似程式的整合對接
 第一節 監察與刑事訴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銜接整合
  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前提的迥異性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程式銜接的斷裂性
  三、監察與刑事訴訟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重新整合的路徑
 第二節 監察與刑事訴訟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兼容對接
  一、監察與刑事訴訟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適用條件
  二、監察與刑事訴訟違法所得沒收程式的對接環節
  三、推進違法所得沒收程式兼容對接的具體建議
第六章 監察證據與刑事證據的轉化適用
 第一節 監察證據向刑事證據的轉化
  一、監察證據轉化為刑事證據的立法難題
  二、監察證據和刑事證據之間轉化機制的構建方案
 第二節 監察證據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一、監察證據適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意義
  二、監察程式視閾內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三、監察與刑事訴訟銜接視野下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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