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益陽市赫山區司法局內設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辦公室、政工室、裝備財務股、政策法規股、法制審查工作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行政複議與應訴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人民參與促進法治工作股(人民陪審員和監督員選任管理辦公室)、律師工作管理股、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益陽市赫山區社區矯正中心、益陽市赫山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益陽市赫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13個股室(中心)。
另外,下轄15個司法所,指導管理公言、萬維、九方等3個律師事務所,光明、中天、朝陽、梓山、滄水鋪等5個基層法律服務所,梓山、金衛等2個司法鑑定所工作。
機構設定
工作機構
政治工作辦公室: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幹警崗位培訓。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區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務和公益域名的註冊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秘書室。承擔區委依法治區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是赫山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接受其直接領導,承擔其具體工作,設在區司法局)。組織開展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依法治區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區委依法治區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務、信息、安全生產、保密、信訪維穩、財務、政務公開、信息化、督察督辦、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新聞宣傳、區長熱線等工作。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應急管理、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區局指揮中心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組織審核、清理、編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承辦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組織法律政策理論調研。監督管理法律服務市場,對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及工作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四)法制審查工作股。負責指導全區規範性檔案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區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包括法律文書)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辦區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三統一”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受理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查申請,負責審查並對違法和相互矛盾的規範性檔案提出處理建議。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負責為區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意見,辦理相關行政法律事務,承擔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各類契約起草、審查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契約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工作。監督、指導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行政賠償、行政裁決、行政確認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區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賠償、行政裁決、行政確認案件。
(五)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行行政責任制、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等執法制度。負責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問題。負責區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六)行政複議與應訴股。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擬定全區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制度並組織實施。辦理區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監督、指導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代理區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
(七)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益陽市赫山區社區矯正中心、益陽市赫山區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定全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指導社區矯正社團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承擔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區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督促全區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參與指導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指導全區有關部門對外的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本局的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
(九)人民參與促進法治工作股(人民陪審員和監督員選任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建設工作。推進基層司法所建設。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工作,指導管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任管理工作。承擔區三調聯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益陽市赫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益陽市赫山區法律援助中心)。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法律援助工作,擬訂全區法律援助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鄉鎮街道、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站、點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指派律師、法律服務人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負責指導、監督司法鑑定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檔案資料。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律師工作管理股。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律師行業發展規劃,指導所屬律師事務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黨的組織建設;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二)裝備財務保障股。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經費的預算、決算及使用情況的審核監督。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辦公設備、車輛等物資裝備。負責局機關財務、全區司法行政系統
國有資產管理。
派出機構
在鄉鎮(街道)設立15個司法所,均為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承擔如下主要職能職責:
1、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為基層黨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轄區普法工作的規劃、組織和落實,組織和建立基層法制宣傳網路。
3、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參與調解重大疑難、複雜民間糾紛;
4、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協辦法律援助工作,指導轄區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
5、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
6、組織開展對刑釋解教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
7、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
8、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完成鄉鎮(街道、園區)黨委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龍嶺工業集中區司法行政職能由龍嶺工業集中區司法辦承擔;魚形山司法所業務工作受赫山區司法局指導,其它事務歸口高新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