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890年(光緒十六年)主湖南
桂陽州(今桂陽縣)龍潭書院講席。
中日甲午戰爭後,憤於《
馬關條約》的喪權辱國,極言變法不可緩。1898年春,任“南學會”會長,主講學術。開講三月,講演十二次,所言皆貫穿漢、宋,溶合中西;宣揚保種保教縱論變法圖強。其講義及答問均刊於《湘報》上。當頑固派詆毀“南學會”時,他不避艱險,往復辯論,表現了救亡圖存的熱情。“戊戌變法”後,清政府下令革去其舉人身份,逐回原籍,交地方官嚴加管制。晚年長期任教,並任長沙
定王台圖書館纂修。
皮錫瑞博覽群書,創通大義,今文經學造詣很深。所著《五經通論》,皆為其心得,示學人以途徑。《經學歷史》則是經學入門書。他主張解經當實事求是,不應黨同妒異,對各家持論公允,為晚清經學大家之一,工於詩及駢文。著有《師伏堂叢書》、《師伏堂筆記》、《師伏堂日記》等。
生平經歷
皮錫瑞生於道光三十年十一月十四日(1850年12月17日)。12歲補縣學生員。光緒九年(1883年)舉人。以後多次參加會試皆落第,絕意科舉,潛心講學著述。因景仰西漢《尚書》今文學大師
伏生,署所居名“師伏堂”,學者稱為“師伏先生”。十七年任湖南
桂陽州龍潭書院講席。兩年後任江西南昌
經訓書院講席。
光緒四年
左宗棠平定新疆後,皮錫瑞認為新疆是俄國垂涎之地,主張屯田,鞏固邊防。九年,日本占領
琉球、法國占據安南東京(今越南河內)後不久,他代好友雲貴總督署任職的王懷欽作疏,請求政府收復琉球,援救安南,積極抵禦外國侵略者。
中日甲午戰爭後,他對簽訂《馬關條約》極為憤慨。又先後讀到
康有為《新學偽經考》和
鄭觀應《盛世危言》等著作,受到影響,開始傾向變法。認為當務之急“宜先靖內亂,嚴懲賄賂,刻繩贓吏,責帥以法,實事求是。且必先改
宋明陋習。不必皆從西俗”。在光緒二十二年(1886年)給黃鹿泉信中,極言變法不可緩,指出“中國局勢如同病入膏肓,欲學醫以治之,亦恐緩不濟急,況尚有沮之者!”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
維新運動興起以後,皮錫瑞從江西回湘探親,應熊希齡等人邀請,留湘贊助新政。次年春,在南學會主講學術,指出“中國微弱,四夷交侵,時事岌岌可危”,政府當局應“深知變通以開民智,求人才為急務”,眾人講求“有體有用之學”,匡濟時艱。他共講演12次,自稱“其大旨在發明聖教之大,開通漢宋門戶之見;次則變法開智,破除守舊拘攣之習”。因其所講,能貫穿漢宋,融合中西,溝通時事,深受聽眾歡迎。其講義及問答,都刊登在《湘報》上。
其子嘉祐又作《醒世歌》,有雲“若把地球來參詳,中國並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渾圓物,誰居中央誰四旁”?南學會一些講演,受到
頑固派的詆毀攻擊,
王先謙、
葉德輝等在《湘紳公呈》中尤指名說:“雖以謹厚如皮錫瑞亦被煽惑,形之論說,重遭詬病”。而皮錫瑞卻態度自若說:“明知而不避者,以時急如救焚拯溺,即焦毛、濡手足,所不辭也。”曾往復辯論,駁斥葉德輝等所謂“附異端”、“悖正學”之說。四月,仍回南昌
經訓書院,繼續宣傳維新變法。不久,南學會停講,他寫信給
陳寶箴和
熊希齡等說:“宜以堅忍鎮定待之”。五月,江西高安鄒殿書創辦經濟學堂,設立勵志學會。他應邀去講學,又為江西
頑固派所嫉。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六日
(1898年9月21日),
戊戌政變發生,
譚嗣同等
六君子慘遭殺害。江西
頑固派御史徐道焜等劾奏皮錫瑞“離經畔道,於
康有為之說心悅誠服”。翌年正月,清廷著江西巡撫將皮錫瑞驅逐回籍。又敕湖南巡撫將其革除科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此後皮錫瑞長期從事教學,歷任湖南高等師範館、中路師範、
長沙府中學堂講席,學務公所圖書課長及長沙
定王台圖書館纂修等職。
皮錫瑞博貫群經,創通大義,今文經學,造詣尤深。所著《五經通論》,臚列心得,示學人以途徑;《經學歷史》,尤為經學入門之作。主張解經當實事求是,不當黨同妒異,對各家持論公允,為晚清經學大家之一。又工詩和駢文。所著《師伏堂集》,刊於光緒三十年(1904年),多收青年時代作品,計有駢文4卷、詩6卷、詠史1卷、詞1卷。又著有《尚書大傳疏證》6卷及輯有《師伏堂叢書》、《師伏堂筆記》、《師伏堂日記》等。
光緒三十四年二月初四月
(1908年3月6日),皮錫瑞去世,終年59歲。葬長沙南郊馮家沖。
生平著作
工詩及駢文
治經出入於古今文之間,頗與湘綺相類,而篤信《公羊》“改制”之說。又箋《王制》,翼張魯學,實開近代蜀派之先聲。亦頗考郡國利病,有經世之志。光緒季年,
陳寶箴撫湘,
江標、
徐仁鑄先後督學,設時務學堂,俾學者究心當世之務,先生贊助甚勇;而
葉德輝等詆為悖正教,附異端;乃為文自明所學,其言友道尤沉痛,殆亦《絕交論》已。嘗一任京師大學堂經學教習,歸而著書以老。所撰百餘卷,計數十萬言。
初治《尚書》
有《今文尚書考證》三十卷,《尚書大傳疏證》一卷,《古文尚書冤詞平議》二卷,《尚書古文疏證辯證》一卷,《尚書中候疏證》一卷,《史記引尚書考》一卷。中攻鄭學,有《鄭志疏證》若干卷,《三疾疏證》一卷,《聖證論補評》二卷,《魯禮禘祫義疏證》一卷,《六藝論疏證》一卷,《孝經鄭註疏》二卷,《駁五經異義疏證》一卷。
晚貫群經,創通大義
有《五經通論》五卷,《春秋講義》二卷,《王制箋》一卷。而《五經通論》臚陳其所心得,示學人以途術。其說《易》也:論《卦辭》文王作,《交辭》周公作,皆無明據,當為孔子所作。論漢初說《易》,皆主義理,切人事,不言陰陽術數,而陰陽災變為《易》之別傳。其說《書》也:論
伏生所傳今文不偽,治《
尚書》者不可背伏生《大傳》最初之義。論伏傳之後,以《史記》為最早,其引《書》多同今文,不當據為古文。
論《禹貢》山川,當據經文及漢人古義解之,不得從後起之說。其說《詩》也:論《詩》比他經尤難明者有八。論毛義不及三家,略舉典禮數端可證。其說三《禮》也:論三禮之分,自鄭君始。論三禮皆同時之禮,不必聚訟,當觀其通。論《周官》當從
何休之說,出於六國時。論《王制》為今文大宗,即《春秋》素王之制。其說《春秋》也:論大義在誅討亂賊,微言在改立法制。孟子之言,與
公羊合。朱注深得孟子之旨。
其餘
有《漢碑引經考》一卷,筆記一卷,《自課文》三卷,駢文四卷,詩草六卷,詠史一卷,合刊為《師伏堂遺書》。其孫名振,重校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