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區氣象局

白雲區氣象局

白雲區氣象局(台)是白雲區的氣象主管機構,受廣州市氣象局與白雲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組建於2006年9月,承擔白雲地區的天氣監測、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製作、發布任務,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主要業務是:氣象探測、氣象資料加工處理、天氣預報、氣象服務、防雷減災社會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雲區氣象局
  • 成立時間:2006年9月
  • 地址:白雲區迎賓道14號
  • 主管部門:廣州市氣象局與白雲區人民政府
簡介,主要職能,主要職責,

簡介

白雲區氣象局前身為白雲區氣象站,初建於1980年12月,後因拓展氣象業務領域,服務好地方經濟社會發展,1994年經貴陽市氣象局審查,貴州省氣象局同意更名為白雲區氣象局,位於白雲區迎賓道14號。
白雲區氣象局
白雲區氣象局隸屬於貴陽市氣象局垂直管理,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單位,服務於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在職人員9人,副科以上幹部3人。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4人,大專學歷4人,中專學歷1人;工程師2人,助理工程師5人。

主要職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的《地方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延安市氣象局的主要職責是: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按照職責許可權審批氣象台站調整計畫,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氣象預報、火險等級氣象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監測工作。

主要職責

(一)擬定氣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發展戰略和長遠規劃;制定、發布氣象工作的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二)參與政府氣象防災減災決策,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氣象聯防,組織指導防禦雷電、大霧等氣象防災減災工作,歸口管理人工影響局部天氣工作。
(三)對國務院其他部門設有的氣象工作機構進行行業管理,統一規劃全國陸地及海上氣象探測與信息網路、氣象台站網、氣象基礎設施和大型氣象技術裝備的發展和布局,審核全國大中型氣象項目的立項和方案。
(四)管理全國天氣預報警報、短期氣候預測、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和氣候影響評價的發布;組織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象條件論證。
(五)組織氣象科技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協調氣象教育工作,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提高全民氣象防災減災和氣候資源意識。
(六)管理氣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國政府參與世界氣象組織及其他國際氣象機構的活動,開展與外國政府(地區)氣象機構間的合作與交流。
(七)統一領導全國氣象部門的工作;以中國氣象局為主管理省級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科研教育和業務建設;指導地方氣象事業的發展。
(八)協助地方人民政府指導地方氣象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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