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監察委員會

白銀市監察委員會

白銀市監察委員會是由白銀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白銀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李海默
  • 委員會主任:李海默 
  • 委員會副主任:何繼先、胡朝生、王雲命 
  • 委員會委員:傅學興、藺珊琳、蔣志仁、米小鋒 
  • 部門職能:監察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15日,白銀市委書記蘇君和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李海默共同為白銀市監察委員會揭牌,標誌著白銀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白銀市監察委員會白銀市監察委員會
1月8日至11日,白銀市召開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李海默為白銀市第一屆監察委員會主任。在人代會閉幕當日,市人大常委會任命了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隨後,新當選和任命的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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