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丘印(鬼吹燈中的辟邪物品)

發丘印(鬼吹燈中的辟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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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丘印是《鬼吹燈》小說中所設定的古代盜墓流派“發丘門”的護身辟邪物品,又稱發丘天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丘印
  • 出處:鬼吹燈
  • 類別:護身辟邪物品
  • 別稱:發丘天印
起源,典故,

起源

自古流傳的盜墓門派共分為四類,分別是:摸金門、搬山門、卸嶺門、發丘門,他們又被稱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嶺力士發丘天官 。有稱“發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術,卸嶺有甲”。 每個正統的發丘天官都擁有一枚“發丘天印”,印上刻有“天官賜福、百無禁忌”八個字。是件不可替代的神物,號稱一印在手,鬼神皆避。不同於其他盜墓者,發丘喜歡邀請經驗豐富的同門一起行動。事前制定詳細的計畫,對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做出策應,然後按部就班的實行,將危險性降到最低。天官銅印/發丘印:摸金的雛形始於戰國時期,精通“尋龍訣”和“分金定穴”,發丘將軍到了後漢才有,又名發丘天官或者發丘靈官,其實發丘天官和摸金校尉的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只是多了一枚銅印,印上刻有天官賜福,百無禁忌八個字,在掘丘者手中是件不可替代的神物,此印毀於明代永樂年間,已不復存於世
摸金校尉詞 目 摸金校尉
發 音 mō jīn xiào wèi
釋 義 校尉:古代軍官職稱,最早為三國曹操所設,專門發掘墳墓盜取財物。後多指盜墓者。
出 處 漢·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操又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
示 例 不啻~,何殊發丘中郎。括盡前朝翰墨,搜窮歷代彝章。(明·東魯古狂生《醉醒石》第八回)
摸金校尉們幹活,凡是掘開大墓,在墓室地宮裡都要點上一隻蠟燭,放在東南角方位。然後開棺摸金,死者最值錢的東西,往往都在身上帶著,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口中含珠,身覆金玉,胸前還有護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連肛門裡都塞著寶石。這時候動手,不能損壞死者的遺骸,輕手輕腳的從頭頂摸至腳底,最後必給死者留下一兩樣寶物,在此之間,如果東南角的蠟燭熄滅了,就必須把拿到手的財物原樣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個頭,按原路退回去。 因為傳說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於這些鬼為什麼不入輪迴,千百年中一直留在墓穴內,那就不好說了,很可能是他們捨不得生前的榮華富貴,死後還天天盯著自己的財寶,碰上這樣捨命不捨財的主兒,也就別硬搶他的東西了。

典故

發丘印,摸金符,護身不護鬼吹燈
窨子棺,青銅槨,八字不硬勿近前;
豎葬坑,匣子墳,搬山卸嶺繞著走;
赤衣凶,笑面屍,鬼笑莫如聽鬼哭
魯迅曾經說,“曹操設了‘摸金校尉’之類的職員,專門盜墓”。這是根據袁紹攻伐曹操時發布的檄文中的說法:“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檄文又具體指出曹操曾經親自組織和指揮盜發梁孝王陵墓:“(曹)操帥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這篇文字成為古來檄文的名篇,起草者是大名士,列為“建安七子”之一的陳琳。陳琳在袁紹失敗後,歸附曹操集團。曹操曾經對陳琳此文中對於他祖上行為的揭露表示不滿,對盜掘陵墓的批評卻似乎取默認態度。所謂“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的設定,或許確是事實。
摸金符“摸金符”漆黑透明,在火光映照下閃著潤澤的光芒,前端鋒利尖銳,錐圍形的下端,鑲嵌著數萜金線,帛成“透地紋”的樣式,符身攜刻有“摸金”兩個古篆字
系古時盜墓者所用的避邪之物
自古職業盜墓者,按行事手段不同,分為四個派系,發丘、摸金、搬山、卸嶺,“搬山道人”與“摸金校尉”有很大的不同,從稱謂上便可以看出來,“搬山”採取的是喇叭式盜墓,是一種主要利用外力破壞的手段,而“摸金”則更注重技術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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