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登封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承擔的工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職責及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委員會。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與省對口部門和我市用於工業和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國務院、省和鄭州市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鄭州市及我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登封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
  • 地址:登封市
  • 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
  • 擬訂: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和政策
職能,

職能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市經濟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地震局)、市知識產權局的職責整體劃入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委員會。
(三)不再承擔全市電子信息系統推廣套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的職責;不再承擔指導信息資源開展利用工作的職責。
(四)將責組織有關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的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
(五)將原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承擔的信息化管理職責劃入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委員會。
(六)將原市中小企業局行政職責劃入市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委員會。
(七)負責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八)將原市經濟委員會承擔的負責綜合運輸協調、擬訂綜合運輸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聯合運輸、組織協調春運的職責劃給市交通運輸局。
(九)加強促進和推動全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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