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民政局

根據宜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當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4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當發[2010]2號),設立當陽市民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當陽市民政局
  • 行政區類別:民政局
  • 政府駐地:宜昌市委、市政府
  • 地理位置:當陽市友誼路6號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能調整

(一)、將農村(含鄉鎮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職責劃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職責劃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增加城市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職責。
(四)、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當陽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戰略規劃,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社團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承辦全市性社團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年檢工作;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行政複議。
(四)負責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督促實施優撫對象優待撫恤政策的落實;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報批和等級升降工作;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撫恤審批;指導光榮院的管理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報批工作。
(五)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伍義務兵、退休和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軍休所的工作。
(六)組織協調救災、報災工作。組織查核和發布災情,緊急轉移、搶救、安置災民;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接收、儲備、發放市內外救災捐贈,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參與組織協調其他部門參加抗災救災工作。
(七)負責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失地農民生活補貼,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農村五保供養及農村福利院建設與管理。
(八)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審批、資金髮放及監督檢查工作。
(九)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居委會建設;負責村以上行政建制設立、更名、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
(十)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和婚姻習俗改革服務工作。
(十一)主管地名工作。承辦村以上區域名稱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街道、路、巷標準地名標誌的設定;組織市內行政區域邊界勘界工作;承辦鎮處邊界爭議調處事務。
(十二)主管城鄉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
(十三)主管社會福利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管理;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和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四)主管社區服務工作。負責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方針政策的貫徹與實施;推動全市社區服務社會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十五)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
(十六)主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十七)負責民政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統計工作,監督管理民政事業費的使用。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民政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史志、信訪工作;負責綜合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及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協調業務科室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救災救濟科
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統一發布災情,組織核查災情、慰問災民;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管理、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儲備、分配市內外捐贈的救災款物,監督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協調社會團體參加救災工作。
(三)優撫安置科(當陽市人民政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工作,組織全市擁軍優屬慰問活動,指導基層開展擁軍優屬工作;督促落實雙擁對象的各項優待政策;負責報批褒揚革命烈士,負責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撫恤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犧牲病故撫恤;管理復員退伍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工等對象傷殘等級升降的審定,落實傷殘人員的傷殘撫恤待遇,配備傷殘輔助器械;落實優撫對象的有關醫療政策;負責對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復員軍人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給予定補;指導光榮院建設和管理工作,做好孤老優撫對象的集中供養;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無軍籍退伍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分配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經費;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開發使用工作。
(四)社會福利事務科
制定社會福利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和興辦福利企業;承辦福利企業的審批、發證和年檢工作;協調安置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督促落實黨和政府對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了解掌握福利生產、經營情況;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指導社區建設工作,落實社區服務建設扶持政策;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的銷售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監管工作。
負責村(居)委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擬定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示範村的標準並做好命名工作;負責行政區劃、邊界爭議調處和地名管理工作;承辦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設立、更名、範圍調整、撤銷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制定全市標準地名並監督檢查地名的使用情況;負責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積極推行殯葬改革,制止亂埋濫葬;指導殯葬管理所的管理、經營和服務工作。
(五)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全市性社會團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及年度檢查工作;負責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社會團體的活動,查處社會團體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團基金會的審核申報監管;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對未經註冊全市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或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六)老齡工作科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全市開展尊老、敬老宣傳教育活動;督促檢查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關待遇的落實,保障和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負責老齡工作有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七)計畫財務科
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經費、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當陽市友誼路6號。 
當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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