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群”指在一個特定的時間裡,占據一定空間的同一個物種的有機體的集合。1969年萊文斯首次提出了“異質種群”概念,將其定義為“一個種群的種群”(a population of populations)。並且為了區分這兩個不同層次的種群概念,用局部種群來表示傳統意義上由一群個體組成的種群,用異質種群表示一組局部種群構成的種群。真正為異質種群生態學奠定理論框架和方法論基礎的是芬蘭科學院院士漢斯基。異質種群研究的核心是將空間看成是由生境斑塊構成的網路,探討這些斑塊網路中的多個局部種群的空間結構和動態。它是種群的概念在一個更高層次上的抽象或概括。一個典型的異質種群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異質種群的理論或觀點涉及到了島嶼生物地理學中的平衡理論(MacArthur et al.1967),因為在這兩個理論體系中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基本過程,即個體遷入並建立新的局部種群以及局部種群的滅絕過程。在這兩個重要的理論體系之間仍然是有區別,其中最重要的區別就是在島嶼生物地理學中總假定存在一個所謂的“大陸”,並且在這個大陸上的“大陸種群”不僅不會滅絕,而且還是遷移個體的唯一源泉,或者說所有的前一個體都只能來自於“大陸種群”。在Levins模型中,前一個體可以是來自於任意一個現存的局部種群,同時任意一個局部種群都是有可能隨機滅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