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水務局

畢節市水務局

畢節市水務局,是畢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水務局
  • 隸屬:畢節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擬定全市水利或水務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市管河道的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或水務規劃和市管河道各類水利或水務專項規劃;按規定製訂水利或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或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提出全市水利或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實施;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對各縣(區)專項水利或水務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全市和跨縣(區)水中長期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許可權內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實施許可權內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等水利或水務管理制度;負責組織編制和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市管主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 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 負責城鄉給排水和污水處理、中水利用工作及對相關企業進行行業管理和指導。
(六) 負責河道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指導河流湖泊及河岸灘涂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設施、水域與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城鄉防洪排澇等工作;按行業管理規定負責市管河道采砂管理。
(七) 負責水利或水務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骨幹水源、農村飲水安全、續建配套及節水灌溉、河道治理、病險庫治理、農村水電開發、水土流失治理等各類水利或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水利或水務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或水務工程招投標的工作;負責指導水利或水務行業質量監督管理、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內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或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農村水利或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煙水配套工程管理等工作。
(八) 負責法定許可權內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協調、裁決跨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指導水利或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
(九)開展水利或水務科技和對外合作工作。負責指導水利或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負責市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合作工作;承擔水利或水務統計工作。
(十)負責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土保持工作。
(十一) 協助和參與指導水文工作。
(十二)協助和參與貴州省夾岩水利樞紐及調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維穩、禁毒、綜治、消防、公產、政務公開、整髒治亂、目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市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合作工作;監督執行水利或水務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水利或水務工作的政策;負責本部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工作;指導水利或水務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指導、監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統籌擬訂水利或水務科學發展規劃;負責水利或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
(二)規劃計畫科(農村水電科)
負責組織編制水利或水務發展總體規劃、水利或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等綜合性水利或水務規劃,指導實施水利或水務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重大水利或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等技術審查和涉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歸口管理水利或水務建設項目資金計畫、資金下撥;負責水利或水務綜合統計工作;貫徹執行水能資源開發利用和農村水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和農村水電行業管理;負責組織編制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水電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生態保護項目、農村小水電增效擴容項目等規劃,指導相關項目的建設和管理;配合相關水事糾紛協調及水事違法案件查處等。
(三)財務科
編制水利或水務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非建設性財政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對各縣(區)專項水利或水務資金進行監督。
(四)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水務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水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
(五)建設科(煙水配套工程科)
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以及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對水利工程質監站開展的相關業務工作進行指導;擬訂菸葉生產配套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開展中央、省、市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
(六)農村水利科
擬訂農村水利建設發展規劃;指導村鎮供水、農村飲水安全、農村節約用水和農村水能源開發工作;組織擬訂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灌溉排水和節水灌溉等工作;履行灌區項目行政管理職能,實施水泵站工程節水改造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農田水利項目建設;指導和協調農村水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及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七)水資源科(節約用水辦公室)
貫徹執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取水許可管理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制度、水資源論證審批制度等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等基礎工作、水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等規劃、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監測等工作;指導水資源配置、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飲用水水源保護、雨洪資源及中水利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及入河排污口設定等工作;組織編制和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貫徹落實節約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城市和農村節約用水,歸口管理城鄉節約用水;負責擬定節約用水政策、制訂有關行業節約用水標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落實節水設施“三同時”等制度和指導相關節水項目的實施;推廣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城鄉供排水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鎮給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利用的行政管理和對相關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全市相關規劃編制,對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相關企業的資質、行業的服務標準、給排水和污水處理價格測算等工作按行業相關規定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配合開展水事糾紛協調及水事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
(九)安全監督科
負責檢查監督全市水利或水務工程建設中法律、法規、規範和標準執行情況;負責水利或水務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指導縣(區)水利或水務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或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對許可權範圍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現任領導

畢節市水務局局長:盧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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