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地區落實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報送制度

一、各縣市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實施情況每日調度表由實施項目單位向各縣市協調辦上報,各縣市協調辦匯總後,在當天下午4點前報送到地區協調辦。

二、周報表和新增中央投資項目情況表由實施項目單位分別向各縣市協調辦上報並匯總後,在規定上報時限最後一天的下午4點前報送到地區協調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地區落實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報送制度
  • 地點:畢節地區
  • 類型:制度
  • 內容: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建設信息報送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戰略部署,根據中央、省、地區有關項目實施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我地區新增中央投資項目信息報送的有關制度如下:
三、中央擴大內需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情況表由實施項目單位分別向各縣市協調辦上報並匯總後,在規定上報時限最後一天的下午4點前報送到地區協調辦。
四、以上報表除按上述規定日期上報外,上級根據信息需要,作出變更上報日期和報表及報表內容發生變更的,按上級要求執行。
五、各縣市項目協調辦、項目主管部門、各項目實施單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統計制度,落實統計責任,主動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做好信息及統計數據的收集、整理工作。對目標責任及任務進行分解,對資金到位及撥付進行全程監督和分析,對項目施工形象進度進行全面監督。
六、形成的報表和文字材料要做好檔案管理,做到專人負責,專櫃存放。
七、對上報不及時和上報信息不真實者,要通報批評。對隨意干擾採集信息和統計工作、隨意改動統計數據和編造客觀事實的,對把關不嚴,對信息和統計數據瞞報、虛報、漏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者要嚴肅查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