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

甲氧沙林(Methoxsalen),別名花椒毒素、甲氧基補骨脂素、8-甲氧基補骨脂素,是一種無氣味的白色至奶油色的結晶固體的化學品,具有苦味道。化學名稱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分子式為C12H8O4 ,分子量為216.19000,熔點148~150℃。甲氧沙林為皮膚抗感染藥,臨床上主要用於治療白癜風、牛皮癬(銀屑病)。服用藥品兩小時後配合日曬或黑光照射,每周至少2-3次(至少相隔48小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甲氧沙林
  • 外文名:methoxsalen
  • CAS號:298-81-7
  • 分子式:C12H8O4 
化合物簡介,基本信息,物化性質,分類,藥品名稱,藥物劑型,藥理毒理,藥動學,適應證,禁忌證,禁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用法用量,藥物相互作用,專家點評,

化合物簡介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8-甲氧基補骨脂素
中文別名:花椒毒素; 甲氧沙林;敏白靈;甲氧基補骨脂素;
英文名稱:methoxsalen
英文別名:9-methoxypsoralen; 8-MP; Puvalen; Xanthotoxin; 8-methoxypsoralene
CAS號:298-81-7
分子式:C12H8O4
化學結構:
甲氧沙林
分子量:216.19000
精確質量:216.04200
PSA:52.58000
LogP:2.54780

物化性質

外觀與性狀:無氣味的白色至奶油色的結晶固體,苦味道
密度:1.368g/cm3
熔點:148-150 °C(lit.)
沸點:414.8ºC at 760mmHg
閃點:204.7ºC
折射率:1.635
水溶解性:PRACTICALLY INSOLUBLE
穩定性:Stable under normal temperatures and pressures. May decompose when exposed to light.
儲存條件:Corrosives area. Keep containers tightly closed. Store protected from light. Store in a cool, dry area away from incompatible substances.
蒸汽壓:4.33E-07mmHg at 25°C

分類

一級分類:皮膚科用藥 二級分類:常用維生素

藥品名稱

英文名:Methoxsalen
藥品別名:8-甲氧基補骨脂素、花椒毒素、8-甲氧補骨脂素、敏白靈、8-MOP、Meladinin、meladinine、Meloxine、Methoxadome、Methoxsalenum

藥物劑型

1.片劑:10mg;2.溶液劑:0.2%,0.4%,0.1%;3.膠囊:10mg。

藥理毒理

本藥為光敏劑,與表皮細胞結合後可被波長為320~400nm的長波紫外線激活,最大作用波長為365nm。在長波紫外線的作用下,與表皮細胞DNA上的胸腺嘧啶發生光化學反應,形成光加合物,產生光毒反應,使表皮細胞DNA合成及有絲分裂受到抑制,從而使表皮細胞更新速度減緩,發揮治療銀屑病的作用。光敏反應的結果還使黑素細胞中的酪氨酸酶活力增加,促使黑素細胞形成並向表皮移動,從而使皮膚上出現色素沉著。
1.藥理 本品為光敏劑,使用本品並配合日曬或黑光照射,可以產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進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細胞向表皮移動,從而使皮膚上出現色素沉著,用於治療白癜風。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癬(銀屑病)等症的表皮細胞增生,使皮損消退。
2.毒理 本品小白鼠口服LD50為394.9mg/kg±38.5mg/kg。在臨床套用中劑量一般按0.5mg/kg或0.6mg/kg計算,是小白鼠口服LD50的1/790或1/660。臨床用藥後反覆進行肝腎功能和血尿常規檢查,無異常發現。

藥動學

口服後約95%從胃腸道吸收,並與血漿蛋白結合,表皮細胞與其結合力較強。與250ml牛奶同服時血藥濃度峰值時間為0.5~6h,硬膠囊服用後半衰期為1.1h,軟膠囊服用後半衰期為2h。本藥在肝臟代謝,代謝物主要從腎臟排泄,腎功能正常者,尚未見蓄積現象。24h內95%的代謝物從腎臟排出。

適應證

本藥需與長波紫外線(UVA)合用(二者合用方式稱PUVA)治療白癜風、銀屑病、蕈樣真菌病(蕈樣肉芽腫)。PUVA還可用於掌跖膿皰病、濕疹、遺傳過敏性皮炎(異位性皮炎)、扁平苔蘚等的治療。

禁忌證

禁用

1.12歲以下兒童。
2.年老體弱者。
3.妊娠婦女。
4.嚴重肝病。
5.白內障或其他晶體疾病。
6.光敏性疾病,如紅斑狼瘡、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著色性乾皮病等。
7.嚴重心血管疾病。
8.白化病;
9.夏令水皰病。
10.卟啉病。

注意事項

1.慎用:(1)有皮膚癌病史(因為動物實驗發現本藥能誘發UVA的致癌作用);(2)有日光敏感家族史;(3)新近接受放射線或細胞毒、砷劑、煤焦油和UVB(紫外線B)治療;(4)胃腸疾病;(5)慢性感染。
2.治療期間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藥物。
3.口服可能在6~8周起作用,不要隨意增加藥物劑量或UVA照射時間。
4.PUVA治療前24h和治療後12h,需保護皮膚切勿曬陽光。外出需穿長袖襯衫、長褲、闊邊帽、戴手套和用保護係數15的遮光物塗在暴露部位,並佩戴墨鏡來濾除紫外線,以防白內障的發生。
5.若用藥過量,應考慮儘快催吐,並將患者移至暗室至少24h。因對PUVA的紅斑反應峰通常發生在口服本藥48h後,如在24h內就出現顯著紅斑,提示可能出現嚴重曬傷,應根據發生的範圍和嚴重度進行燒傷的對症治療。
6.由於外用比口服更易引起光敏感效應,因此局部外用僅適於在小於10cm2的面積,且照射UVA後要將所塗藥物去掉,而且照射UVA的時間亦需根據患者的皮膚類型和耐受性適當調節。在外用和UVA照射治療後,應至少12~48h避免日光照射。
7.為減少胃腸道刺激,應與食物或牛奶一起服用。
8.治療中不要將本藥軟膠囊與硬膠囊互換,因前者比後者具較大生物有效性和較早發生光敏。
9.本藥劑量根據體重計算,倘若患者體重改變,不要改變劑量,如體重改變顯著,可調整UVA曝光時間。
10.倘若用作增加皮膚對日光的耐受性,治療應限制在14天內。

不良反應

1.本藥內服後可有噁心、嘔吐、頭暈、頭痛、精神抑鬱、失眠以及中毒性肝炎。
2.本藥配合UVA照射後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紅斑(常在照射24~48h出現)、皮膚色素沉著、瘙癢。若照射劑量過大或時間過長,照射部位皮膚上可出現紅腫、水皰、疼痛、脫屑以及足和小腿的腫脹。
3.局部套用高濃度甲氧沙林和UVA照射過度,可引起劇烈紅斑和水皰等毒性反應。
4.曾報導長期PUVA治療後可出現白內障和皮膚早期老化的症狀。

用法用量

1.口服給藥:(1)白癜風:在照射UVA前2~3h按體重口服0.3~0.6mg/kg,每周2~3次(至少相隔48h);UVA照射劑量以亞光毒反應為度,通常由1.0~1.5J/cm2開始,以後逐漸增加照射量;日光照射難以控制劑量,現已少用;(2)銀屑病或蕈樣肉芽腫:在照射UVA前2h,按體重口服0.6mg/kg,每周2~3次(至少相隔48h);UVA照射劑量同白癜風,治療次數可逐漸減少至維持治療;但患者一生內治療次數不宜超過200次,UVA照射總劑量不宜超過1000J/cm2
2.外用:將本藥塗在白癜風等局部病損處30~60min後進行UVA照射,照射劑量以亞光毒反應為度,通常由0.05~0.25J/cm2開始,每周1次;溶液濃度由0.1%開始,可逐漸增加濃度到0.2%。每次照射後立即以肥皂和水洗淨本藥並蓋上遮光物。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吩噻嗪類藥物合用可加劇對脈絡膜、視網膜和晶體的光化學損傷。
2.與咖啡因合用,能有效的抑制咖啡因的代謝,降低咖啡因的清除率(從每分鐘110ml降到每分鐘34ml),使咖啡因的半衰期從5.6h增加到57h,而峰濃度和達峰時間不受影響。
3.苯妥英會降低本藥的作用,在使用苯妥英的患者中,可加大本藥劑量,如無效可選用其他抗癲癇藥。
4.治療期間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無花果、香菜、芥、胡蘿蔔、芹菜等),可增加光毒性。

專家點評

本品可用來治療白癜風,促使黑色細胞向皮表移動,增加色素沉著,使用時必須參照注意事項,勿盲目使用,儘量避免藥物不良反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