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轉讓收益

產權轉讓收益是指轉讓價格在清償債務和支付合理的評估、交易費用後的淨收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產權轉讓收益
  • 對象:價格在清償債務
  • 對應:支付合理
  • 本質:評估、交易費
行為定義,構成,

行為定義

處理產權轉讓是資產所有權或產權以及經營權在需求者和所有者之間的一種有價交換(讓渡)行為,交換的結果是使所有者(出讓方)的實物資產變成了貨幣資產,使需求者(受讓方)的貨幣資產變成了實物資產。我們把出讓方的實物資產(含無形資產)通過等價交換變成的貨幣資產稱之為產權轉讓收益。

構成

我國企業產權轉讓收益主要包括:
(1)企業整體產權轉讓(或拍賣)收益;
(2)股份制企業(含合資企業)國有股股權轉讓收益;
(3)企業整體租賃收益;
(4)單項(部分)資產包括無形資產處置(租賃)收益;
(5)資源性資產(含土地)轉讓收益等。產權轉讓收益的收取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產權轉讓收益歸資產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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