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增加值

產業增加值

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時期內單位產值的增加值。例如物流產業增加值是指由交通運輸業物流增加值、倉儲物流業增加值、批發物流業增加值、配送加工包裝物流業增加值和郵政業物流增加值構成。

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時期內單位產值的增加值
例:工業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時期內工業增加值占工業總產值 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間消耗的經濟指標
1991年我國物流產業增加值為2257億元,2002年為7133億元(2003年為7880億元),增長2倍多,年均遞增11%,高於同期GDP年均增長約1個百分點。其中增加值發展最快的是配送、物流加工、包裝,12年平均增長17.6%,倉儲物流為16%,批發物流為13.4%,郵政業物流為12.7%,交通運輸物流為8.6%。物流產業增加值占第三產業的增加值的比重1991~2002年平均為24.8%。
例:第三產業增加值
國民經濟中除第一、第二產業之外的部門。包括的範圍各國因對三個產業劃分不同而不完全相同。我國國家統計局1985年4月對三個產業的劃分是:第一產業為農業(包括林業、牧業、漁業等);第二產業為工業(包括採掘業、製造業、自來水、電力、蒸汽、熱水、煤氣)和建築業;第三產業是除上述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各業,主要包括流通部門、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第三產業的發展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新中國成立後的二十多年,我國第三產業有所發展,但基本上處於被抑制狀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才獲得了新的生機。為適應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新形勢,中共中央、國務院於1992年6月16日做出《關於加快發展第三產業的決定》,確定發展第三產業的目標是:爭取用十年左右或更長一些時間,逐步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統一市場體系、城鄉社會化綜合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第三產業的增長速度要高於第一、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和就業人數占社會勞動者總人數的比重,力爭達到或接近開發中國家的平均水平。中共十四大報告指出:“發展我國商業、金融、保險、旅遊、信息、法律和會計審計諮詢、居民服務等第三產業,不僅有利於促進市場發育,提高服務的社會化、專業化水平,提高經濟效益和效率,方便和豐富人民生活,而且可以廣開就業門路,為經濟結構調整、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和政府機構改革創造重要條件。要發揮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的積極性,加快第三產業的發展,使之在國民生產總
值中的比重有明顯提高。”中共十六大報告重申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第三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